美国五河电子又告中国彩电 称惩罚太轻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9月13日 07:44 东方早报 | |||||||||||||
东方早报记者 周玲 牵扯了一年多的美国彩电倾销案以中方彩电企业败诉而告终,但是原告美国五河电子公司并未就此罢休。记者近日从康佳相关人士处获悉,五河电子已经向美国国际贸易法院提起上诉,声称美国商务部对中国彩电企业的倾销幅度裁定过轻,要求国际贸易法院加重对中国彩电的惩罚力度。
记者致电参与反倾销应诉的中国机电进出口商会法律部,证实了这一消息。 曾让我国彩电企业“伤”得很深的五河电子公司位于美国田纳西州,目前是美国最大的彩电制造商,但是其雇员不足百人,主要靠接订单来维持公司运转,但是其彩电产量还不足长虹等中国彩电厂商的零头。 今年5月15日,美国商务部给出了中国彩电企业最终倾销幅度裁定:厦华5.22%、康佳9.69%、长虹26.37%、TCL21.25%,其他应诉企业22.94%、其他未应诉企业78.45%。此后,除厦华传出因裁定的倾销幅度小而接到美国的6万多台订单外,其他企业在美国的彩电销售都受到了负面影响。 康佳这位人士对记者透露,五河公司这次上诉的理由是质疑美国商务部对中国彩电企业倾销幅度计算方法是否正确,并且称由于计算方法有误,导致了商务部裁定的倾销幅度偏低。他称康佳现在也只是在观察对方动态、收集资料,还没有具体应对措施。 康佳人士称,这种事情美国国际贸易法院不会发正式通知给中国彩电企业,但是裁决结果出来后,会直接把裁定结果通知美国海关执行,估计整个调查裁定过程需要一年左右时间。 另悉,中国彩电企业在美国终审彩电反倾销案中失利后,国内就曝出有一应诉企业为“内鬼”,为美国彩电反倾销案提供不利中国企业的证据。但是被猜测的厦华站出来坚称自己不是“内鬼”。不过日前《财经时报》报道在美国彩电反倾销案正式立案后两个月,即2003年7月厦华确实和美方反倾销急先锋———五河电子公司签订了一份协议,协议称厦华将委托五河公司生产订单彩电。这份始终没有被公诸于众的协议,由于为五河电子公司提供了“损害存在”的证据,令中国彩电企业在应诉的最后关头陷入极大被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