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书业若干年内不可成立民营出版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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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9月10日 07:15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社淄博九月九日电 (记者 徐足之) 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出版物发行管理司司长刘波在此间说,已经获得出版物总发行权的民营图书公司虽然从中央政策中得到了施展才能的机会,但是,中央政策再放开,民营书业在若干年内也不可能成立民营出版社。 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组织获得总发行权的十一家民营图书公司,于九月八日至九日在山东淄博市举行了“新建出版物总发行单位工作研讨会”。刘波司长在研讨会上做了题为《
针对民营图书发行公司“想办出版社”的呼声,刘波明确表示“目前恐怕不行”。但他指出,这次出版社改革有一个办法能解决“不行”的问题。将来百分之九十的出版社改为企业,需要向社会求资,但它们不能吸纳外资,而可以吸纳内资,包括国营和民营企业资金。这样,获得总发权的民营图书公司就可以进入其中成为股东,涉足出版,也就有了出版权。因此,总发公司要加紧筹备人才。因为入股出版社后,从出书政策中享受机会,就可以出书,还可以在全国统一包发图书。 出版社为什么改成企业?刘波司长说,主要有两条理由: 第一,有生有死。中国多年来就是新闻出版这块“只生不死”,没有一个报社说办不下去就不办了,同样全国五百六十家出版社没有一家说我办不下去了就不办了。因为它们是事业单位。今后成为企业了,优胜劣汰,不行就倒闭。 第二,让新闻出版口吸纳社会资金。从一九九二年到现在,股票市场开张以来,全国各行各业吸纳社会资金一万个亿,而新闻出版一分钱都没有。中央研究这个现象,决心很大,鼓励出版社股份制上市,报纸也可上市,多年后形成中国的出版格局:东西南北中,没有区域,春秋五霸,战国七雄。 刘波司长披露,文化体制改革政策将有五个方面内容:一、党报党刊及重要出版社仍为事业单位;二、社会文化类报刊和绝大多数出版社转为企业,吸纳社会资金包括国有、民营;三、新华书店主要是股份制公司制最后达到上市,目前正在抓紧改革;四、公益性出版单位不搞股份制,不对外融资,吸纳社会资金;五、在文化体制改革中,加强对民营的扶持和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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