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呼吁:盐业专营体制已是缘木求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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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9月10日 06:57 中国青年报 | |||||||||
实习生 单小亮 刘星 本报北京9月9日电 “食盐专营体制已经到了非改不可的时候!”长期从事盐业改革研究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研究室助理巡视员陈国卫在接受采访时呼吁。他认为,之所以有那么多
有分析认为,盐业体制在保障碘盐供应、消除碘缺乏病等方面曾发挥过积极的作用,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这种计划色彩浓厚的管理体制已明显弊大于利。特别是各级盐业公司借食盐专营之名,行垄断经营之实,政企不分的管理体制成了各级盐业公司攫取巨额垄断利益的保护伞,严重损害了制盐、用盐企业乃至消费者的利益。 7月下旬有媒体报道,产盐大省青海有碘缺乏症患者近18万人,背后隐藏的是贩运私盐现象的久禁不绝,私盐占据了三分之一市场,很多牧民长期食用无碘盐和工业盐。 陈国卫曾任原国家经贸委盐业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国家发改委经济运行局副局长等职。他认为,垄断使高额利润落入了盐业公司手里。盐的高价格高利润,只维护了小部分人的利益,其副作用是引出了私盐扰乱市场的问题。而且本应作为食盐专营主体的生产企业,却没有商品生产者应有的地位,没有自己的品牌和商标,也不能自行包装,扼杀了生产企业开发新产品的活力。 陈国卫说,我国食盐生产能力和资源都不缺,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完全可以生产满足市场需要的合格的产品,为什么要用计划限制?“靠打击、整顿来净化市场是缘木求鱼。市场能够办到的,就应该靠市场的作用来解决”。 早在2003年6月,陈国卫就撰文呼吁,食盐专营体制“已经到了非改不可的时候”。他认为,在国民经济中,盐业所占比重很小,又假以食盐专营、消除碘缺乏病的旗号,食盐体制问题不易得到政府和社会的关注,使得旧盐业体制长期受不到触动而苟延残喘,也使得政府内外一小部分人得以借助这个体制谋利,并极力保护这个体制。 今年年初,财经评论家巩胜利撰文予以回应,盐作为一种非常普通的商品,应与油、米、醋等一样,任何人和任何企业都可以按国家或国际标准生产经营盐业产品。所谓的专卖,实际上牺牲的是全国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根本没有任何公平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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