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给了问题玩具倾销的机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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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9月09日 16:39 信息时报 | ||||||||||
李龙 新的玩具标准将于“十一”出台,意味着不符合标准、有潜在安全隐患的玩具“十一”后便不能见诸市场,这无疑是个好消息。然而,这又是一个坏消息,因为玩具商在“十一”前这段时间里可以合法地疯狂地低价倾销问题玩具,大量的问题玩具这段时间将堂而皇之地流入到孩子们手中。
新规定的出台本来是保护儿童的安全,而现在却成了危害儿童安全的催化剂:没有这一规定,问题玩具的传播恐怕没有现在这么迅速。 笔者现在想提一个问题,就是既然明明知道现在市场上有玩具不符合新规定,对儿童存在着某种危险性,会给孩子带来潜在的危险,却不立即禁止这些玩具的出售,非要等到“十一”才正式按新标准规定执行禁售,这不是等于给了玩具商们一个可乘之机吗?现在离“十一”还有20多天的时间,玩具商们,你们快点行动吧,把那些没有年龄警告标识的玩具,把那些“迷你”型零部件,随时可掉出来被孩子吞进嘴里的玩具赶快推销出去,现在你们还有大把机会,抓住机会你们还可以大发横财呢。 什么是问题玩具,问题玩具对孩子的危害性有多大,相信有关部门是做了调查的,否则就不会出台这个规定,但令人难以理解的是,既然知道是问题玩具,对孩子存有危险,为何还为问题玩具的流通预留时间和空间呢? 众所周知,包括我国在内的很多国家在汽车行业都实行了召回制,即发现有缺陷汽车就将该汽车及产品召回重新检修直至安全后再返回市场。玩具市场为何不效仿一下,在新标准实施前,召回那些问题玩具,以免流通到孩子们手中。 问题玩具在新标准未出台前是“合格”的,玩具商趁机低价倾销显然是在打法律的擦边球,是谁给了他们打擦边球的机会,这很值得人们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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