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业主未及时拿到房产证 开发商无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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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9月06日 19:33 北京晚报 | |||||||||
针对“预售商品房交付90天办产权” 规定开发商表示几乎不可能 本报讯(记者 洪燕杰)
根据建设部最新修订的《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如无特殊约定,开发商应当协助业主在商品房交付之日起90天内办理完房产证,如果由于开发商的原因,业主不能如期取得房产证,开发商将承当违约责任。来自权威新闻媒体的统计数字显示,北京目前约有30%的业主没有及时拿到房产证。记者今天了解到,由于多方面原因,购房人要在90天内拿到房产证似乎不太现实。 记者今天从市消费者协会获悉,今年上半年,消费者买房后未能按时或者根本就没有拿到房屋产权证的投诉有30起,占房地产类投诉的10%左右。如果开发商的土地出让金未交齐或者住宅工程竣工的规划验收未通过,或者开发商在施工过程中擅自改变了规划设计,房屋管理部门都不会发放产权证,而这些情况也是产权证拿不到的最主要原因。 在市消费者协会近期处理的房屋产权证延期拿到的投诉中,也有些情况是房地产开发商已经将需要办理产权的材料交给了房屋管理部门,但是由于区县房管部门没有发放房屋产权的权利,全市的房屋产权都得交给市局相关处室的几个人来办理,工作量大,速度非常慢。 “要想在90天内拿到房产证几乎就是一件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一位开发商说,“房屋验收后,开发商首先要到土地局办理出让合同补充协议,核实土地出让金是否与实际面积相符,这一程序通常需要一个多月的时间,之后要到区县房地局申请办理大产权,这一程序大约需要一个月时间,而要在剩余不足一个月的时间内将小产权证发到几百位甚至更多的业主手中几乎不可能。10万平方米的小区,业主要全部拿到房产证,至少需要半年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