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域经济发展难,中小企业、民营企业贷款难,是当前经济发展过程中面临的难题,也是各级中央银行高度关注的问题。日前,人行武汉分行《关于金融支持湖北县域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拿出了22条硬措施,为破解这一难题初步摸索了出路。《意见》要求湖北辖内金融机构在提供金融服务上,特别是在信贷审批上,不唯“成分”、不论“大小”,只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产品有市场、有效益、有信誉、有发展前景的,都要积极支持, 2004年力争对县域经济信贷增长率最低不得低于8%,对2003年“最佳金融信用县(市)”优先安排信贷
计划,优先调剂信贷资金,优先报批固定资产贷款项目,优先核销呆坏帐,适当下放流动资金贷款审批权限和低风险贷款业务权限,“最佳金融信用县(市)”新增存款的60%以上要用于当地,确保年信贷增长率达到15%以上。重点支持产品有市场、有效益、有信誉、能还本付息的县域企业,及时满足为大中型企业配套型、科技型、再就业型、出口创汇型的中小、民营企业合理的资金需求。农村信用社70%以上的信贷资金要用于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对暂不符合授信条件的县域中小、民营企业,可以试行预授信制度,进一步简化贷款审批手续,加快贷款审批速度,流动资金贷款从企业申报之日起,在1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技术改造贷款在90天内完成审批,新上固定资产项目贷款,要在150天内完成审批。此《意见》已被湖北省政府正式批转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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