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个体经营出租车被驳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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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9月02日 19:02 法制晚报 | |||||||||
仨“的哥”状告市运管局 本报讯 (记者 王巍) 9月1日上午,三名“的哥”向宣武法院递交了起诉书,要求北京市运输管理局撤销不予批准他们个体出租申请的决定。目前宣武法院已受理此案。 今年7月1日,《行政许可法》实施的第一天,邵长良、车殿光和王学永三位出租车
在提交的起诉书中,邵长良表示市运管局做出不予批准个体出租资格决定的依据,违反了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要求被告撤销此决定。而车殿光与王永学也向法院递交了相类似的诉讼请求,后法院将三份请求合一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