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兰仕状告“黑媒”揪黑手 索赔297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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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9月02日 10:10 深圳商报 | ||||||||||
格兰仕集团诉北京创想广告公司等充当“黑媒”,索赔商誉损失人民币297万元;该集团法律顾问称,更大的被告是同业某企业,可能在近期被“揪”出来。 【本报佛山电】(深圳商报记者 刘荆牟 段煜第) 8月30日,格兰仕集团向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递交《民事诉讼状》,以侵权及损害商誉为由,将北京创想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想”)、《上饶广播电视报》、《鹰潭广播电视报》、《健康导报》等单位推向被
在许多家电企业开始欣喜迎接“金九银十”黄金销售期时下,格兰仕的一纸诉状却让微波炉市场变得格外严肃。今年以来,中国家电企业口水战、概念战、价格战、揭黑战没完没了,但还很少动真格的,这次格兰仕要与人对簿公堂,从而引出了中国家电行业的第一例诚信官司。 8月31日,格兰仕方面召集新闻界说:“北京创想广告公司受委托,在《健康导报》等报纸刊登《由格兰仕炉腔变脸、看企业诚信危机》一文,该有偿广告稿在没有任何法律事实根据的前提下,公然中伤格兰仕‘在搞更加隐蔽更加高级的作假现象’、‘格兰仕遭遇诚信危机’。报纸刊登广告公司故意损害格兰仕商誉的目的非常明确,但相关媒体只图眼前利益,不顾事件严重后果仍予刊登,严重损害了格兰仕的商业信誉,给格兰仕造成了无法计算和难以挽回的严重损失,为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特提起诉讼。”格兰仕新闻发言人表示,先行作为被告的几家涉事单位与格兰仕素无瓜葛,目前,格兰仕公司律师掌握的事实和证据都已表明,他们并非真正的“黑手”。 格兰仕在向法院递交的《民事起诉状》中提出诉讼请求:第一,判令被告立即停止针对原告的侵权行为;第二,判令被告在相关媒体澄清事实,向原告公开赔礼道歉;第三,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商誉损失297万元;第四,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昨日,本报记者设法取得了被推上被告席的4个单位的联系电话,其中两家电话接通后始终无人接听;另有两家媒体的有关人士都只表示不知情,还没有接到诉状,并表示他们也是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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