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国家标准:我国零售业态分为十七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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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9月01日 07:13 人民网-人民日报 | ||||||||||
本报北京8月31日讯 记者龚雯从商务部获悉:即将正式实施的新版《零售业态分类》国家标准将我国零售业态划分为17种,即食杂店、便利店、折扣店、超市、大型超市、仓储会员店、百货店、专业店、专卖店、家居建材店、购物中心、厂家直销中心、电视购物、邮购、网上商店、自动售货亭、电话购物。 据商务部市场体系建设司负责人介绍,新标准按照零售店铺的结构特点,根据其经
据悉,为鼓励业态创新,引导百货店向专业化、时尚化、个性化发展,在量化基础上,新标准对购物中心进行了细化,分为社区购物中心、市区购物中心和城郊购物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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