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油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工作完成过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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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31日 16:29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8月30日电(记者 常志鹏)自8月30日起,大庆地区4个中石油企业的125所中小学和4个公安职能机构一并整体成建制移交给黑龙江省管理。 记者30日从《黑龙江省政府、中国石油集团公司企业办社会职能移交协议》签字仪式上获悉,作为国家首批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的试点单位,中石油企业办社会负担较重,按国务院规定范围,需移交的中小学校和公检法机构有500多个,职工4万多人,分属于30多个
黑龙江省是中国石油集团公司所属企业较多省份之一。截止到8月30日,中国石油集团公司已先后与黑龙江、青海、内蒙古、天津、宁夏、吉林、甘肃等省、市、自治区签署了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协议,完成了整个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工作量的50%以上。(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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