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场建设费明天并入机票 预售票漏缴不用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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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31日 03:01 北京娱乐信报 | ||||||||||
信报讯 (记者 闫峥) 明天起,机场建设费将正式并入机票,不再单独缴纳。昨天记者了解到,9月1日前已经预售出的9月份机票,如果漏缴了机场建设费,乘机时不用再补缴。 记者了解到,民航从8月1日起调整售票系统,预售9月份的机票票价中已包含机场建设费,但有少数售票终端来不及调整,可能出现未收取建设费的漏缴情况。另外,相当一部分国际机票是提前一个多月甚至两三个月预订,8月1日前可能就已经预订了9月份的机票,
针对漏缴建设费的现象,民航总局近日下发了《民航机场管理建设费征收管理实施细则》及《相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根据实施细则,8月1日前购票、9月1日后乘机的旅客不必补缴机场建设费;8月1日后购票、9月1日(含)以后乘机的旅客,如果在购票时漏缴机场建设费,也不必补缴。但9月1日起销售的机票,旅客如果未在购票时缴纳机场建设费,将由航空公司向民航总局补缴未收的机场建设费。 此外,记者还了解到,按规定,12周岁以内的儿童及持外交护照的旅客免缴机场建设费;旅客退票时机场建设费要一并退还,并在退款单中单独列出,不收退票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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