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助学贷款不设规模限制 保证贫困学生入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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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30日 10:04 南方日报 | ||||||||||
据新华社北京8月29日电 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近日联合下发通知,要求相关金融机构认真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新政策,保证及时发放符合条件的国家助学贷款,对助学贷款不得设置任何规模和资金限制,保证高校贫困新生顺利入学。
据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29日介绍,相关金融机构要加大国家助学贷款新政策的宣传解释力度,全力配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抓紧开展辖区内各地方院校国家助学贷款招投标工作,尽快落实中标银行。各商业银行要科学测算国家助学贷款风险,鼓励和支持各地分行积极参加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国家助学贷款招投标工作。 这位负责人说,中标商业银行要严格按照中标协议约定的贷款需求额度,保证高校贫困新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及时发放到位。没有中标的银行,要尽职尽责,保证已承诺发放的国家助学贷款继续按借款合同约定及时发放。各银监局将联合人民银行各地分支机构,依法查处未按国家政策规定及时发放国家助学贷款的商业银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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