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无商不奸”?如何改变“仇富心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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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26日 08:49 金羊网-民营经济报 | |||||||||
李非认为,企业家主观利己客观利他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将迎来富与德同时实现 本报讯记者王素慧、驻佛山见习记者欧阳媚峰通讯员李锦泰报道:在“为富不仁”传统观念影响下,现代企业家仍在部分人群的仇富心态中备受非议,但在经济学大师亚当·斯密的理论中,在完全的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家其实是与生俱来的道德家。
李非在阐述市场伦理机制时说,被誉为“市场经济圣经”的市场经济理论鼻祖亚当·斯密的《国富论》阐述了一套完整的市场伦理学,而其理论的模型却是以激发每个人的利己心为基础的。斯密认为,在市场为主体的社会制度架构下,利己心具有自发地趋向美德的内在力量,即利他主义油然而生。 比如说,企业家为赚钱而生产看似是从利己角度出发,但为了最大化地获取利润,他必须把顾客时时放在第一位,想尽办法满足顾客的各种需求。此外,任何一个老板只要开业就会对社会作出经济贡献,如创造就业机会,为其他相关产业部门提供赢利机会,提供产品或服务满足他人需要,推动技术进步,改变生活方式,通过纳税等为社会公共支出提供财源,赞助慈善事业等社会公益活动。企业家即使主观利己,但在客观上却是利他的。 而且企业家为了维持和扩大自己的生意,会形成一系列美德:勤勉、节俭、诚实、重诺言、守时、有事业心和责任感、谨慎、爱秩序、自我管理、勇敢、谦逊、廉洁等。 这个观点看来与眼下的市场现状有所出入,因而有企业在现场向李非发问如何看待“无商不奸”的说法。李非一言以蔽之:“这是计划经济造成的结果。”富与德同时实现的前提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自由竞争,而在市场经济中,影响企业家的外部环境不完全是市场因素。换言之,在市场经济条件尚未完全实现的条件下,苛责企业家的道德感也许是无效的。(紫/编制)(来源:金羊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