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农村城市化人员纳入养老保险体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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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25日 07:19 中国青年报 | |||||||||
本报深圳8月24日电 (记者 李桂茹) 记者今天在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该市农村城市化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目前参保率及待遇发放率已达到总量的90%,有14个镇已达到100%。已经有3.2万城市化老人每月领到养老金。该市正积极筹集基金,年底将实现参保和发放率两个100%。 去年11月,深圳市开始实施《宝安区、龙岗区城市化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过渡办法》
此前该市的农村保险改制后,农村人员退休后人均每月只能领取10.8元的养老金。办法实施后,城市化人员退休后领取的养老金由三部分组成,即上年度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20%的基本养老金、个人账户额的1/120的个人账户养老金以及基本调节金300元,城市化人员每月最少可领取800元养老金,月均养老金达到825元。 目前深圳有327个人均年收入在2000元以下的欠发达村,其中有180个村人均年收入在1000元以下,尚没有参保的人多数是这些欠发达村的原村民。该市将采取市、区财政补贴,每年从宝安、龙岗两区国土基金总收入中划拨3%至5%进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从同富裕工程中拿出部分基金等措施,弥补城市化人员养老保险基金的不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