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养老险账户下月对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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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24日 11:52 南方日报 | |||||||||
本报讯 (记者/毕式明)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里的金额是否与实际缴交费用相符,各参保单位和参保个人可从9月1日起至10月31日进行对账。各参保单位如对个人账户的资料有异议,由单位(无单位的由本人)携带相关凭证,在60天内到相应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更正手续。 据广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本次对账活动的适用对象主要是从1998年7月到2004年6月在广州市(不含番禺、花都、增城、从化)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
参保单位和个人如对个人账户的资料有异议,可由单位(或本人)携带相关凭证,在60天内到相应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更正手续,逾期不办理者,视同已经对账无误。 咨询电话:020-835605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