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六粮企终身被禁参与陈化粮竞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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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24日 07:18 中国青年报 | |||||||||
记者 田文生 本报重庆8月23日电 重庆巴南土桥饲料厂因将9吨多陈化粮运往大米加工厂被查获,收到了重庆工商部门出示的“红牌”———终身禁止参与陈化粮竞标。
重庆工商部门介绍,今年6月18日至19日,重庆公开拍卖35万余吨陈化粮。巴南土桥饲料厂购买了1200吨陈化粮。经工商部门查实,该厂日前将9吨多陈化粮运往大米加工厂被查获,另200多吨被查封。此外,该厂还有500多吨陈化粮去向不明,有关部门正在紧急追查。 加上已被处罚的开县2家粮食企业和市外3家粮食企业,重庆市工商部门共向6家粮食企业出示了“红牌”。 此前,重庆曾出现另一起非法倒卖陈化粮事件:近日,重庆市丰都县工商部门查获了一起3255吨陈化粮,初步认定涉嫌倒卖。 7月26日下午,丰都县工商局接群众举报称,丰都县白沙沱码头有陈化粮出港。工商执法人员立即赶往检查,发现宜宾“勋泰”9号船装载有粮食200余吨。 经调查得知,这是第三批从丰都国家粮食储备库出库准备运往宜宾销售的陈化粮,初步认定该批陈化粮涉嫌非法倒卖,决定予以扣留。 大米一般分为新粮、陈粮和陈化粮三种。当年的大米属于新粮;储存后陈化变质的粮食是陈化粮;第一次储存期限超过一年的是陈粮。按照国家规定,陈化粮目前主要集中用于生产酒精、饲料等,不允许直接作为口粮进行销售。 我国出台的《陈化粮处理若干规定》,对陈化粮的销售处理作出了详尽规定:陈化粮处理实行定向销售,并严格审定陈化粮的购买资格;强化预收保证金制度,严禁企业超量购买陈化粮。 该规定明确,如出现企业倒卖陈化粮的情况,立即取消企业今后购买陈化粮资格,按规定进行严肃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属于认定资格有误的,要追究认定部门的责任。 在重庆,违规操作的企业终身出局的结果,在粮食企业中产生了非常大的震慑效应。一业界人士表示,非法贩卖陈化粮固然有暴利可图,但如果一次“玩火”而终身出局,“是不折不扣的得不偿失”。因此,只要政府“动真格”,必将“见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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