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建立“守信企业”公示撤销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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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20日 18:03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 (记者 杨滨) 北京建立“守信企业”公示撤销制度。今天,“北京市安达康医药有限公司”因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成为本市第一家被撤销“守信企业”公示的企业。 据市工商局合同处处长王珊介绍,该公司由于在药品销售中,为保持与医院的供求关系,通过宴请、赠送礼品、组织医院的相关人员免费参加郊游、休闲娱乐的方式争取交易机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被西城工商分局依法查处。
市工商局根据有关规定,决定在《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良好行为信息系统”中和“首都工商”网站上,撤销该公司的“守信企业”公示;收回该公司2003年度“守信企业”牌匾和证书,并在今后两年内取消其参加“守信企业”公示的资格。 自2004年3月,北京市工商局向社会公示2801户企业为2003年度“守信企业”以来,为鼓励企业诚信经营,对“守信企业”采取了免于日常检查和企业年检中免审的优惠政策。 同时,为保证公示质量,市工商局建立了对“守信企业”公示的撤销制度,明确要求各工商分局要会同164家行业协会对“守信企业”的信用状况进行动态监督,及时发现“守信企业”的违法违规及被投诉情况,掌握其违法失信的动态信息。对“守信企业”的轻微违法失信行为实施告诫提示,对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要及时撤销公示。工商部门重申:北京市“守信企业”公示不搞终身制。今后,凡企业在公示年度内出现违法失信行为,符合撤销条件的,市工商局将及时撤销其守信公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