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小费制度在沪暂不推行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20日 13:40 上海青年报 | |||||||||
本报讯 (记者 陈轶珺 沈蔚) 日前,广东中旅在其推出的国内游“VIP系列团”中首次引入小费制:如果服务满意,请支付导游小费(20元/天)。尽管给小费完全出于自愿,但此举一出,还是引起不少旅游爱好者的关注和议论。上海的几家旅行社昨日一致表示,暂不考虑引入广东中旅的做法。 据悉,在国外支付导游小费是一种约定俗成的习惯,中国游客到国外旅游,大多会
市民江小姐告诉记者:“我认为给不给小费主要看导游的服务质量,必须是游客自愿给。我不希望收取小费的制度演变成旅行社强制性收取。”一些市民表示,不会给导游小费的原因主要是担心养成给小费的习惯后,导游会看人下菜,给小费的服务就好,不给小费的服务就不好。对于广东中旅的做法,所有接受记者采访的市民都持反对意见。 不过此举却受到了导游们的欢迎,“有了小费,收入会增加很多。这自然会刺激导游提高服务质量。” 据悉,过去我国视服务业小费为“不正当收入”,对小费作出了各种限制,但2002年国家旅游局已经将1987年出台的《关于严格禁止在旅游业务中私自收受回扣和收取小费的规定》列为“需要修改的部门规章”。记者昨日从市旅委了解到,旅委不会出台相关政策鼓励或禁止导游收取小费,这完全是一种企业行为。上海的多数旅行社对导游收小费采取不鼓励不提倡的态度。 针对广东中旅的做法,本市大部分旅行社表示:由于导游费已包含在游客交纳的游费之中,大多数上海人认为提供优良的导游服务是理所应当的,所以收小费的做法很难在上海执行。上海中旅国内部经理沈先生告诉记者:“广东也只是在部分VIP旅行团执行小费制度,说明此制度还不成熟,上海中旅暂不会采取此种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