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定富圈定四大领域称产品创新要防范风险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20日 02:47 中华工商时报 | ||||||||||||
【记者马璐瑶19日北京报道】 “推进保险产品创新要处理好产品创新与风险防范的关系,高度重视风险防范,确保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这是中国保监会主席吴定富在保险产品创新座谈会上着重强调的一点。
吴定富指出,产品创新要围绕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重大变化,围绕城乡居民的消费热点,围绕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产业政策的变化趋势。当前要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责任保险和农业保险四个领域为重点,大力进行产品创新。 一是在养老保险领域。大力发展商业性养老保险,可以有效缓解政府在养老保障支出方面的财政压力,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同时大力开拓企业年金市场。二是在医疗保 险领域。各公司要积极配合我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开发出更多更实用的保险产品,逐步形成新的业务增长点。三是在责任保险领域。各公司要认真配合目前在9个省市推行的责任保险试点,将那些与社会安全生产和公共安全密切相关的行业部门作为发展责任保险的重点领域,大力开发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安全的产品,如公众责任险、医疗责任险、雇主责任险、产品责任险等,不断扩大责任保险的覆盖面和渗透面。四是在农村保险领域。从中国农村的现实情况出发,探索建立农村新型养老和医疗保障体系已成为一种迫切需要。同时,农村的灾害事故频繁发生,也需要农业保险提供损失补偿,服务农业生产。 吴定富表示,保险监管部门会为产品创新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一是促进市场竞争,增强企业产品创新动力。通过促进市场竞争,使企业不断寻求新的发展空间,增强企业进行产品创新的内在动力。二是研究建立产品创新保护机制。针对保险产品易于被复制、被模仿从而导致企业不愿进行保险产品创新的问题,保监会将组织专门力量对这个问题进行研究,寻找合适的保护边界。要在行政法规许可的范围内,既保护创新者的积极性,又防止过度保护导致阻碍行业发展,在产品保护和成果共享之间找到好的平衡点。三是为产品创新提供政策支持。对于各公司报批的创新产品,只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市场经济发展方向和金融稳定的原则,保监会都将予以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