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温要达标38℃将停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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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19日 08:42 金羊网-民营经济报 | |||||||||
广东高温预警信号发布规定讨论稿出台,有望明年施行 本报讯在高温时段,劳动主管部门可根据情况发出停业通知;气温达到37℃时,开放避暑场所和避暑救助中心。这是目前已经出台的广东省《高温预警信号发布规定(讨论稿)》中的一个重要内容。
据悉,今年6月1日至昨日,广州市共发布红色高温预警信号21次;而去年7-8月共发布红色高温预警信号15次(6月没有出现高温)。经有关专家论证后,一套更完善的《高温预警信号发布规定(讨论稿)》已经在征求卫生、劳动等部门意见。在综合意见后,该规定将提交广东省政府批复审定,最早将于明年在全省施 行。 讨论稿明确了当最高气温分别接近或达到35℃、37℃、38℃时,将相应地发布黄色、红色、黑色高温预警信号。这个标准主要是根据广东的高温天气气候特征和人对温度的反应来考虑的。 黄色高温信号:表示天气热,人较易中暑,一般指本地区最高气温接近或达到35℃。该信号发布后,高温作业场所要采取有效的通风、隔热、降温措施,建筑、施工等露天作业场所要采取有效防暑措施,防止发生人员中暑。 红色高温信号:表示天气炎热,人容易中暑,一般指本地区最高气温接近或达到37℃。该信号发布后,应对重点行业、重点单位和重点部位(如燃气、供电、化工等企业和车站、机场、码头、客运车辆、商场等公共聚集场所,以及油库、危险品仓库等场所)加强监督检查;开放避暑场所和避暑救助中心。 黑色高温信号:表示天气酷热,人极易中暑,一般指本地区最高气温接近或达到38℃。该信号发布后,教育部门应安排没有防暑降温设备的学校停课;在强烈阳光下,暂停或取消学生的户外活动;在高温时段,劳动主管部门可根据情况发出停业通知。当是否采取强制措施,尚未有明确规定。(紫/编制)(来源:金羊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