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用油新国标“十一”将实施 部分厂家降价清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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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18日 18:11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8月18日电 据北京日报报道,新国家食用油标准将于10月1日起全面实施,而不符合新标准的食用油将面临禁售的命运。 在北京市崇文门新世界超市,不少食用油品牌生产厂家都推出了不同幅度的降价或变相降价,预备在“大限”前将不符合新标准的存货“清仓”。不同品牌的5升装食用油价格下调3元至8元,降幅在10%左右。没有采用新国标的福临门5升装纯正花生油原价为72.7元,
销售人员指着降幅最大的一款食用油说:“这款纯正花生油虽然是7月份生产的,但因为不符合新标准要求,所以现在也只能降价销售。” 一些品牌的食用油虽然没有降价,但却采用捆绑销售的策略:某品牌与其5升装纯正花生油捆绑在一起的是自己的300毫升“压榨一级花生油”。据笔者粗略统计,因不符合新国标要求而降价的食用油数量在四成左右。 据了解,10月1日起实施的新标准将把食用油划分为一、二、三、四等级(四级为最低等级),分别相当于原来的色拉油、高级烹调油、一级油和二级油。此外,新标准中还特别要求花生油和大豆油的生产企业,必须在产品外包装上标明生产工艺是“压榨”还是“浸出”;禁止仅标注“烹调油”、“色拉油”;原料中的大豆是转基因的必须说明。福临门、鲁花等生产厂家已把部分产品换上了符合新标准的包装说明,比如用“一级大豆油”代替了“纯正大豆色拉油”;并标注出“生产工艺:浸出”;“原料产地:美国”,以及是否使用了转基因原料。(杨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