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售电蚊拍被控侵犯专利 家乐福被告上法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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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13日 08:10 新京报 | ||||||||||
本报讯 (记者 孙于泳) 因所售的电蚊拍产品涉嫌侵犯专利权,北京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被告上法庭。同时被告的还有生产该产品的北京超吉特工贸有限公司。昨天,原被告双方在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达成调解协议。
原告林翠雯在法庭上说,自己开发设计了具有三层电网的电蚊拍产品,获得名称为“电蚊拍”的实用新型专利权。 今年,林翠雯发现北京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北京超吉特工贸有限公司生产的电蚊拍产品的技术完全落入自己的专利保护范围。为此,她要求对方停止侵权行为,销毁库存全部侵权产品,并赔偿经济损失20万元及因诉讼支出的合理费用13836元。 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和解协议,由被告给予原告一定的经济赔偿,原告撤回了对二被告的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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