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确定八家报纸试点 改制仅在经营领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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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03日 07:14 中国青年报 | ||||||||||
本报北京8月2日电 (记者 苏敏) 新闻出版总署官员说,中央确定改革试点的8家报纸进行的合作改制,都仅是在经营领域里。无论怎么改,党管媒体不能变。 今天,新闻出版总署报纸期刊管理司官员对本报记者说:“‘首家新闻出版合资公司落户重庆’的报道是不准确的。”北京某媒体日前报道说,“外资参股国内新闻出版业禁忌开始有了松动。国内首家新闻出版业合资企业在重庆落户。电脑报社及重庆中科普传媒发
这位官员指出:“电脑报社的合资公司仅负责经营方面。”该报是中央确定的8家报纸类改革试点之一,要由事业单位整体改变为企业。目前,电脑报的合资,双方仅签订了合作意向书,还需要去商务部办理手续,去工商局登记。今年年内它只能获得零售权,正式运营要按法规在明年1月1日开始。 此外,它并不是总署批准的国内第一家新闻出版合资企业。新闻出版总署批准的国内第一家新闻出版合资企业是香港泛华集团与《人民日报》社2002年合作成立的大华媒体公司。该公司投资额达2.5亿元人民币,《人民日报》社占51%的权益,泛华集团占49%的权益,从事国内报刊与图书的全国批发与零售分销业务。 据悉,中央去年确定的8家报纸类改革试点单位是4家报业集团和4家报纸,即河南日报报业集团、新华日报报业集团、大众日报报业集团、深圳日报报业集团、电脑报、中国证券报、北京青年报和今晚报。新闻出版总署日前批准了《中国证券报》的改革方案。 按照新闻出版总署署长石宗源在今年全国新闻出版局长会议上所说的时间表,新闻出版改革试点工作从去年6月开始,至今年12月结束。到今年10月,这8家报纸改制应进入总结阶段。 总署官员说:“这8家试点单位的合作改制的共同特点,都是局限在经营领域,是委托经营,本身没有出版权和媒体所有权。出版权和媒体所有权由报纸的主管单位拥有。” 他说,改制的前提是要区分不同的媒体,国内许多报社在经营方面作出改革,这是近年来的普遍现象。“但无论怎么改,党管媒体不能变,党管干部不能变,党管导向不能变,党管资产不能变”。 目前,中央确定9个省市、共35个宣传文化单位作为文化改革试点,其中新闻出版系统有21家。在这21家中,除8个报业集团和报社之外,还有人民邮电出版社等7个出版单位和新华发行集团总公司等6个发行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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