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MS困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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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30日 10:54 《互联网周刊》杂志 | ||||||||||
把EMS从中国邮政独立出来,能否令EMS真正走出“垄断之下没有高利润”的经营困局? 本刊记者 刘源 近日,有媒体报道,国家邮政局正酝酿将各地EMS业务独立出来,以此为基础组建全
局内人波澜不惊,局外人却风声鹤唳。不管EMS要独立出来的消息是否属实,在2005年国内物流业全面开放这一大限将近的时刻,中国邮政的一个微小的风吹草动也总是能触动产业最敏感的神经,而人们对于快递市场和EMS发展走向的关注从来就没有停止过。 弥补普遍服务的亏损 在国家邮政局的官方网页上,主要负责EMS业务的邮政速递局,与邮资票品司、邮政储汇局等单位同列为下属单位。早在1980年7月,中国邮政就正式开办了全球邮政特快专递业务(即EMS)。1985年成立的中国速递服务公司,基本由邮政速递局同一套人马操作,负责全国邮政特快专递业务的生产、经营和管理。 不光是在中国,在世界范围内,邮政都是一个不同于商业物流公司的特殊机构,由于承担着提供普遍服务的义务,而普遍服务的地域覆盖面广而且资费低廉,从而直接导致邮政机构一般都处于亏损状态。所以,各国政府针对邮政由于履行普遍服务义务而造成的亏损均建立了不同的补偿机制。比如,保留业务、国家财政补贴、建立补偿基金、减免税收、以转移业务收入做补偿、赋予邮政赢利性业务的经营权等等。 许多国家一般采取的做法是为邮政划分一定的保留业务,在此领域邮政享有专营权,以此为普遍服务筹得资金。1998年,中国邮政独立运行之初,全行业亏损179亿元,尽管到2001年,中国邮政的业务收入达到了471亿元人民币,赢利超过6000万元,但这是在当年国家补贴30亿元的情况下实现的;2002年1.6亿元的盈利中也仍有国家的10亿元补贴。中国邮政普遍服务在收支难以平衡的情况下,EMS业务却保持着持续的盈利能力,快递业务的收入约占邮政业务收入的10%,成为中国邮政业务的主要收入增长点之一。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EMS在很大程度上已经承担了补贴中国邮政由于普遍服务而造成的亏损的功能。 自定政策难以自卫 正因为如此,中国邮政对EMS业务采取了种种保护措施。2002年2月4日,国家邮政局下发“64号文件”,该文件圈定了EMS“500克以下信件”的专营范围。这份文件,在国内速递市场引起强烈反应,并使双方的关系行同水火。去年11月17日,由国务院法制办牵头,国家邮政总局起草的《邮政法》修改稿第五稿出炉,再次引起轩然大波。业界普遍认为,相比1986年《邮政法》,“第五稿”再次强化了邮政的专营范围和权力。如“第五稿”重提“500克以下专营”,且“500克内外都要邮政部门授权”,此外还提高了市场准入门槛,如“非邮政企业从事信件快递业务,应当具备以下条件:同一城市范围内经营的,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以上;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以上;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有与从事信件快递业务的地域范围相适应的自有网络。” “第五稿”曾被认为是“99%的民营快递公司的猝死令”,而且引发了敦豪(DHL)、联邦快递(FedEx)、天地快运(TNT)和联合包裹(UPS)国际4大快递公司的强烈反对。其代表先后会晤中国商务部等部门高官,并通过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中国国际货运代理协会、中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企业协会联名上书全国人大,表示该稿“不符合WTO规则和中国加入世贸组织承诺”。 一方是名正言顺地通过政策壁垒来强化自身的专营权,而另一方祭出的却是WTO规则的大旗。双方似乎都拥有了充分的理由。不过,现在看来,邮政的前景似乎并不轻松。据有关人士的透露,目前国家最迫切的是要解决邮政体制改革的问题,其次才是邮政立法。因此短时期内,新《邮政法》恐怕难以出台。 在国内快递业务上,邮政仍然有天然的资源优势,无论外资和民营资本都不能与邮政抗衡。去年,国内信函和包裹的市场蛋糕是120亿元,邮政占市场份额近60亿元,中铁快运占了近20亿元。剩下的30%市场份额由几万家快递企业分食。既便如此,去年的中国邮政仍然处于亏损状态。 去年9月,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出台的“邮政体制改革”研究报告罗列了邮政五大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政企合一,政资合一;二是专营范围过宽;三是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滞后;四是邮政监管体制存在缺陷;五是无科学的普遍服务补偿机制。体制问题没解决,造成了邮政目前的尴尬局面—拥有专营权,却连年亏损,有垄断却无高利润。 内外交困 中国邮政的困局并不仅仅表现在抑制对手、保护自身的政策壁垒不能迅速建立起来这一点上,在活生生的市场中,中国邮政和EMS也正面临着最现实和最残酷的考验。 一度作为邮政最大利润来源的EMS业务近年已被逼入艰难作战的困局。数据显示,从1995年起,虽然EMS在国内快递市场一直保持老大的地位,但是营业额增长率仅有2%,有些年份还是负增长,而这个市场则以30%的平均速度递增,EMS在快递业务市场不断增大的时候却在逐渐失去份额。DHL、FedEx、UPS、TNT等跨国快递巨头在中国的营业额却保持着20%以上的年增长速度。而且,在国家邮政局通过64号文件把持着500克以下信函快递业务专营权的情况下,一些外资和本土的小快递公司仍然在不断地蚕食这个特殊市场的份额。 今年5月10日,DHL的高层曾经在上海宣布,要成为首家开展中国国内快递业务的国际快递公司。 事后,业界纷纷对DHL的此举表示了置疑,因为“国内快递业务要经过国家邮政局的批准,但该局至今未批过一家外资或合资企业从事该业务”,但是原外经贸部外贸货运司处长、现任中国国际货运代理协会副会长刘占芳说,在新《邮政法》没有出台前,国际快递公司在中国开展国内包裹快递业务根本不需要经过邮政局的审批。刘占芳说,“现在国内的快递公司多如牛毛,它们基本上在工商部门登记之后立刻就开展业务。” 而事实上,DHL在进入中国以后,一直就在经营国内的快递业务。DHL此番举动在DHL公司的员工看来,并没有引起大多的震动,因为在这些员工眼中,“这些事情以前也在做,这次只不过是从名义上进行重新定义,对实际的业务不会产生什么影响”。 不光是DHL,其他的几家国际快递商—UPS、FedEx和TNT都已在不同程度地开展国内的快递业务:前三者通过代理和合资公司进行,而后者是完全通过代理在做。而DHL此次的举动无疑是针对国内快地市场发出的一种信号,或者是针对中国邮政所做的一种姿态:在中国快递市场,自己一定要大干一番。 一些民营的快递公司也在不露声色地开辟自己的市场,宅急送在2000年至2002年,营业收入增长了7倍,当初起家的30万元资产已经增加到了近2亿元。 EMS在面临着“外忧”的同时,也在经受着“内耗”的折磨。各地EMS业务之间的竞争也非常激烈,各局竞相打折争取大客户的现象时有出现,有些地方的EMS已经打到1.2折。 不久前,邮政总局曾专门下发文件要求对“低资费揽件、低价倾销邮品、跨地区揽件”的行为进行清理。 独立是大势所趋 很显然,对于EMS业务,中国邮政的政策保护难以让它得到更大的发展,也难以从中收获更大的利益,做些适当的放开并不是不可能的事情。 一位业内的专家分析说,EMS独立出来运做是大势所趋,因为EMS本身是一项经营性的项目,获取最大的收益才是它的目标。而现在问题的关键是如何在普遍服务、特许专营以及市场管理之间找一个平衡点。在垄断的特许专营下,EMS很难提供消费者所要求的完善服务,过分强调普遍服务的功能只会抑制其他企业的发展。从快递产生的历史、发展的状况来看,快递强调的是个性化服务,而邮政强调的是普遍服务,是一种国家职能,两者有很大区别。欧盟在处理这些关系方面做得却比较成功,欧盟国家从2003年起开始执行新的《邮政法》,新的《邮政法》规定,邮政对100克以上的商业信函和有址商品目录不再享有专营权,到2006年,邮政的专营权将被进一步削减,控制在50克以下。对《邮政法》的修改,看似削弱了邮政的专营权,实际上是刺激了整个欧洲信函市场的开放。 联邦快递中国及中太平洋地区副总裁陈嘉良也曾表示:一个不受限制的中国快递市场,预期未来5年,将为中国创造80万个工作岗位,为中国的国民生产总值增加800亿美元,为中国的主要出口行业带来30亿美元的投资。陈嘉良认为利用专营权来限制中国快递市场的发展将得不偿失。 EMS如果被独立出来运做,在很大程度上,被认为是中国邮政意图让EMS“奋发图强”。因为,在多年的垄断经营之下,EMS变得严重缺乏竞争机能和现代企业运营机制。尽管拥有其他企业难以企及的网络优势,但是EMS的市场份额已经从1997年的97%,下降到了2002年的40%,而且还在呈现下降趋势。从目前的情况来看,特许专营显然不是拯救EMS的良方,推向市场有可能是增强EMS竞争力的唯一途径。 除了增加竞争力以外,独立出来运做EMS的发展前景让业内人士更为看好。比如,EMS作为邮政的一块优良资产,上市的可能性会更大。此前,中国邮政也准备让其属下的中国邮政包裹服务公司上市。据了解,中国邮政包裹服务公司筹备上市的时候,德国邮政(DHL的母公司)曾透露,该公司有意购买其部分股份,而其他的一些跨国快递公司均表示了同样的意图。随着EMS的独立,邮政与外资和民营快递的对立关系也很有可能会发生微妙的变化,从“敌人到盟友”,从而改变自己被动的地位,这自然是中国邮政乐意看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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