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开办药品零售企业暂行规定》今听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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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28日 18:46 北京晚报 | |||||||||
北京的零售药店今后开在哪里,要有多大的面积,具备哪些条件?今天上午,市药监局就《北京市开办药品零售企业暂行规定》召开听证会,听取市人大代表、医药界专业人士以及消费者代表意见。此前,《北京市开办药品零售企业暂行规定》(初稿),已通过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广泛听取意见。 代表们提出,药品是特殊商品,药店除了要有执业药师外,也应规定营业员接受专
北京医药行业协会副会长、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陈济生代表还特别提出,要防止执业药师“多店挂名”,形同虚设的现象,应该规定执业药师需在店堂内挂牌,做用药指导。 针对目前各家零售药店之间采用的350米间距,繁华商业区内可不受间隔距离限制的规定,几位代表提出,北京城市发展很快,因此对繁华地区,应请专业规划部门重新界定。海淀中关村医院主任医师吕晓霖代表提出,零售药店的距离和发展,要把现在各家医院内的门诊药房也考虑进去。因为,从今后的改革方向看,医药要“分家”,医院药房也会从医院剥离,走向社会。(记者/张雪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