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早报》:中国各城市非法速递公司泛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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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26日 18:25 青年参考 | ||||||||||
在广州工作的陈小姐,要把证件寄回福建老家,广州邮政速递EMS的报价是23元,而另一家叫“新快好”的速递公司报价只需12元,并声称仅需两天即可到达。陈小姐没有犹豫,选择了“新快好”。 可过了10天,家人仍没有收到这份快递。陈小姐急了,打电话去咨询,才发现那家公司已经人去楼空。
类似这样的投诉,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至少已经收到几百起。可由于这些速递公司没有经过邮政部门的委托,也没有工商行政管理的核准,更没有准确的地址,很多是无法找到“债主”,像陈小姐这样的消费者,只能自认倒霉。 非法速递公司在中国各城市泛滥,广东尤其严重。据广东省邮政局行业管理处负责人李清喜介绍,保守估计广东境内就有超过3500家。 非法速递有两类:一类是持有工商营业执照,可以进行货品运输与文件传送,但违反规定经营私人信函的;另一类则纯粹没有任何证照,也就是“黑速递”公司。 “黑速递”靠派发大量宣传单招揽业务,经营成本低、利润空间高,是促使许多人铤而走险的主要原因。他们大多不具备铺建网络的实力,因此,不少是将邮件转包给其他公司,从而赚取其中差价。经过这样的层层转手,邮件的安全状况可想而知。 与中国邮政相比,“黑速递”的投递费用要低30%到50%,所以始终有不少消费者选择他们。广州宅急送货运公司负责人表示,“黑速递”使该公司每年业务损失至少10%。 中国《邮政法》规定,由中国邮政企业专营信件及其他信件物品的邮递业务。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邮政部门委托,不得从事这项业务。 从上世纪90年代起,中国放开了物品速递市场。现在,中国境内可经营物品邮递业务的,还有一些合法的物流货运公司,以及DHL、TNT、UPS与FEDEX四大国际速递公司。 尽管《邮政法》有明文规定,但中国外经贸部第5号令第17条规定,国际货贷企业可以经营信件的速递,后面有一个括号注明——私人信函除外。 如何界定私人和非私人信件呢?法规的冲突,界线的不明晰,让许多只有经营货运权的公司有法规漏洞可钻。 对内受到非法速递公司的冲击,对外面对国际速递公司的竞争。在这种情形下,曾经独霸一方的中国邮政EMS,市场份额以每年4%的速度递减,从上世纪80年代的100%,降到现在的40%左右。 《邮政法》没有处罚非法专递公司的规定。许多省、自治区、直辖市都制定了相关的地方法规,以查处非法速递,惟独广东与上海例外。广东省邮政局也重视打击地下速递;在2003年和2004年,广东邮政分别向省人民代表大会提交了地方邮政法规的立法计划,但都被暂缓。 中国正在修改《邮政法》,并将在年内推行,也许可在一定程度上缓解速递无法可依的尴尬。 7月16日新加坡《联合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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