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降低外商投资内地零售业出资额门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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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23日 12:08 新京报 | |||||||||
本报讯 外国公司投资中国国内零售业的出资额门槛将大幅降低,最低出资额由原来的1000万元人民币降为30万元。商务部最新下发的《外商投资商业领域管理办法》(简称《办法》)规定,外资商业企业注册资本门槛将大幅降低;而从事零售的外商企业自今年12月11日起,取消地域、股权和经营范围的限制。根据内地与香港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CEPA),香港的中小商业零售企业自《办法》实施日(6月1日)起,就享受此政策,比外商提早了半年。外商投资商业企业,包括零售、批发、佣金代理和特许经营。根据新规定,投资内地商业的外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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