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前清产核资 中行脱手兴业银行股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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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18日 17:08 经济观察报 | |||||||||
-本报记者 幸玮 福州报道 在福州的金融街,中国银行福建省分行和兴业银行总部大厦隔街相望,曾经的小额股权关系把它们联系在了一起。 然而,近日的一份公告剪断了这10年前就该了结的关系。中国银行福建分行通过福
业内人士认为,中行集团上市在即,也迫使中行福建省分行理清其所有的“支叉”关系。 为了上市 据中行福建省分行投资部负责人介绍,此次他们将持有的兴业银行股权转让,是按照央行1994年出台的《关于向金融机构投资入股的暂行规定》的第九条,各金融机构分支机构一律不得向金融机构投资,也就是说,各银行的分、支行不能持有其他银行的股份。但他强调,中行福建省分行拥有的这份股权是在央行该项规定出台前就已经购买了,当时并没有违规。 中行福建分行宣传处杨女士表示,中行的这次股权转让完全是依据总行的方针进行资产清理,“福建分行只负责操作层面,而下达该决策的是中行总部”。 中行福建省分行相关人士还认为,中行面临上市,根据商业银行及上市公司的运作特征,他们都会根据总行的总体方针,在上市前对资产等做一些清理,所以才决定将股权转让。 中国银行金融研究所资深研究员谭雅玲对记者说,“中行的上市步伐已经迈进了关键阶段,为了实现这个目标,今后我们所做的一切都会谨小慎微。” 除了这些原因,商务部宏观经济研究院研究员梅新育博士分析认为,“中行可能还为了避免同业竞争。” “中行是全国性商业银行,兴业银行也在力图发展成为全国性商业银行,两家银行可能会发生越来越多的竞争。” 梅新育博士说,如果中行是兴业银行的控股股东,那么他还能利用这种地位左右兴业银行的战略规划,与本行实现业务互补,避免竞争;但中行持有兴业银行1151.5584万股,在目前兴业银行全部30亿股中不过占0.38%,“两行业务竞争不可避免,那么最好的办法就是退出”。 兴业股权结构不受影响 相比2003年底,兴业银行与恒生银行有限公司、新加坡政府直接投资公司以及国际金融公司签订了投资共计24.98%入股协议,兴业银行的此次股权转让显得“规格”低了许多。 “我们的股东每年会发生多次转让,整个操作过程由转让方负责,比如这次中行转让股权是由中行一手操作的。”兴业银行上市办公室助理詹宇红先生表示。 但据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金融机构股权转让的一位人士介绍,虽然兴业银行无法阻止转让,“但它却有权决定最后由谁来做它的股东”。在这次转让中,兴业银行董事会专门委托了专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申请受让企业进行了充分的审计和评估,包括现金流量表、净资产等指标,“上海的一家企业和福建当地的一家投资机构就因为不符合相应标准被迫退出。” 与中行相比,兴业银行股权相当分散,资料显示,股东共有161家之多。然而,与中行一样,兴业银行本身也正在筹划上市,并在对股东进行清理。 福马集团更是看中这一点, “我们看中的是兴业银行的上市前景,所以决定接盘福建中行转让的兴业股份,增持股份。”福马负责此次转让的官先生说。 福建福马集团创建于1979年,福马食品集团成立于1995年,目前全资拥有4家国内子公司、2家海外子公司。集团公司经营领域涉及制造、贸易,2001年成为福建兴业银行的主要股东之一。 据商务部梅新育博士分析,尽管福马集团接手了中行福建分行持有的兴业0.38%的股份,但对兴业来说,福马仍然只是它的小股东。 而在如此众多的股东中,福建省政府始终稳坐控股股东的位置,不论是从之前的15%还是增持股份后的34%。其中,是由福建省政府和福建省龙岩市财政局代表国家持有股份。“在短期内我们将不会考虑转让股权。”福建省财政厅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官员对记者表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