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产经动态 > 行业专题--建筑业 > 正文
 
建设部:无安全生产许可证 建筑企业不准施工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15日 15:46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7月15日电 建设部已于日前发布并施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根据此规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将不得从事建筑施工活动,否则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据法制日报报道,规定明确:建筑施工包括从事土木、建筑、管道设备安装以及装
千件数码产品1元热拍 新浪点点通个性smsDIY
海纳百川 候车亭媒体 财富之旅诚邀商户加盟
修工程等活动,企业在从事这些活动前必须向省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中央管理的企业向建设部申请领取。

  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三年,期满未办理延期手续而继续施工的,限期补办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仍不办理,或者转让、冒用、伪造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最高可处50万元罚款。

  管理规定对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申请条件做出明确规定,要求企业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为从业人员交纳保险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考核。

  此外,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的建筑施工企业1年内不得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采用欺骗、贿赂等手段的建筑施工企业3年内不得再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应当建立安全生产许可证档案管理制度,并定期向社会公布。(陈晶晶)






评论】【财经论坛】【推荐】【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热 点 专 题
解放军东山岛军演
2003年审计报告
杜邦不粘锅致癌风波
长春人质事件
《十面埋伏》 视频
惠特尼休斯顿北京个唱
美洲杯 视频点播
环法自行车赛 亚洲杯
见证《焦点访谈》连载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3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