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明确GSP认证大限:年底前必须通过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09日 09:07 中国经营报 | |||||||||
记者余庆华 束临燕 通讯员苏式约南京报道 日前,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明确了该省药品经营企业GSP的认证“大限”:到今年年底前,省内所有药品批发、零售连锁企业以及县以上零售药店必须通过GS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到期仍未通过认证的,将不得再从事药品经营活动。 江苏省食药监管局专家称,GSP认证是对药品经营企业在药品的购进、储运和销售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