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行上海分行推出信贷投向指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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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08日 11:10 东方网-文汇报 | |||||||||
记者 李翔 报道 本报讯 居民购买自住的中、低价商品房和重大工程配套商品房将得到上海金融机构的大力支持。人行上海分行日前制定了《上海市信贷投向指引(2004)》,要求各金融机构积极贯彻国家扩大消费和促进就业的方针政策,稳步发展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努力扩大个人住房贷款的覆盖面,积极开办农村居民进镇购买商品房抵押贷款业务,支持国家住房体制改革
指引同时提出,要适当控制房地产信贷总量,适当限制对大户型、大面积、高档商品房、别墅等项目的贷款投放,按规定对高档住房贷款和二套住房贷款执行期限档次利率并适当降低贷款成数。 信贷投向指引要点 这份指引还要求各金融机构积级参加国家助学贷款招投标,探索开办其它形式的助学贷款业务。规范发展个人汽车贷款和经销商汽车贷款等业务。积极开展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开业贷款)、信用贷款和联保贷款业务等。 指引提出,金融机构要努力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和支柱产业发展。满足7大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信贷需求。加大对研发企业、科研院校以及生产性服务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努力推动第三产业的快速发展。支持上海市政府实施“聚焦张江”战略,开发适合高新技术企业特点的信贷品种,努力满足中小高新技术企业的资金需求。 指引还要求各金融机构进一步支持浦东开发开放和本市外向型经济发展,切实加大对有市场、有效益、有信用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同时需加大对区县经济和“三农”的信贷支持力度。 指引指出,根据国家货币信贷政策和产业政策,对于存有投资过热倾向、贷款资金流向监控困难以及贷款、投资增长过快等行业和企业,各金融机构要采取审慎态度,坚持信贷原则,严格贷款条件,防止出现贷款风险。要严格执行国务院有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比例规定,适当控制城市建设项目贷款等中长期贷款投放;要密切关注对企业集团及关联企业等贷款的资金流向,稳步开展证券公司股票质押贷款业务等。 该指引还要求各金融机构密切关注国家产业政策和信贷政策规定及变化,不得对列入禁止类目录的以及国家明令淘汰的生产能力、工艺、产品的建设项目提供贷款,对于已经发放的贷款要采取妥善措施予以收回。 另据了解,人行上海分行正探索建立正向激励机制,根据商业银行的贷款增长速度、房地产贷款比例等指标,在再贷款、再贴现的资金支持上区别对待,优先办理中小企业相关票据的再贴现业务。该分行还将积极会同政府有关部门和金融机构,建立重点行业信贷风险预警监测体系,定期通报货币政策导向和信贷政策,积极完善企业和个人征信体系,维护良好的信贷市场竞争秩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