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航未出台延误赔付标准 称在宁波赔偿只是个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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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08日 08:28 新华网 | |||||||||
南方航空公司宣传部有关人士昨天对记者表示,CZ3518航班延误后进行的现金赔偿不是国内首个航班延误赔付的案例。这位负责人士称,在南航尚未出台赔付标准时,此次现金赔付只是个案,是根据民航总局的精神做出的补偿。 据了解,7月5日晚,南方航空公司执行大连—宁波—广州的CZ3518航班因各种原因延误近11个小时,滞留宁波机场的111名乘客向航空公司提出了航班延误赔偿。到6日早晨5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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