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集团化运作亟需打造“发展环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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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06日 09:30 中国经济时报 | ||||||||||
-本报记者 王宁 今年前6个月,国内旅游持续快速发展,旅游业呈现出全面增长的态势。日前,北京联合大学旅游学院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旅游研究中心副主任、高级研究员刘德谦在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表示:“2004年中国旅游业区域合作明显增强,大旅游产业集团的形成需发展环境”。
旅游区域合作明显增强 近年来,我国旅游行业正在逐步打破传统观念和僵化体制的限制,着重加强区域联合和区域合作,目前区域旅游已经形成了蓬勃发展的势头。从境内情况来看,长江三角洲的区域旅游合作已经基本成型,区域内15个城市共同发起的“无障碍旅游区”构想在渐次落实。西南四省一市(云南、贵州、四川、西藏和重庆),西北五省区(甘肃、青海、陕西、新疆和宁夏)等,在区域旅游合作中都形成了比较强的阵势。珠江三角洲的合作进一步深化,其中,粤港澳“大珠三角”的旅游合作机制,目前已经形成客源互通、信息共享、联合促销、协调发展的格局,为泛珠三角旅游合作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泛珠三角的8省区与粤港澳三地互为主要旅游目的地和客源输出地的合作发展格局已经初具雏形。还有,以京、津、冀为核心的环渤海旅游圈也正在从理念走向现实。 与此同时,一些跨国跨境的区域性合作机制开始形成。湄公河次地区旅游开发项目涉及中国、越南、泰国、缅甸、老挝五国,经过几年的酝酿,目前在一些重要的方面已经形成共识。还有涉及中、朝、日、蒙、俄、韩六国的图门江旅游开发的合作意向也在讨论中。 由于旅游消费的流动性和“入世”后市场与观念的开放,随着市场经济发展的不断深化,传统的经营方式不断更新,区域合作与区域旅游将成为重要的发展趋势,并在旅游业发展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刘德谦分析认为,2004年的中国旅游产业将会有更多的超越单体企业层面的区域内合作和区域间的竞争。 旅游产业集团需发展环境 对中国来说,旅游业飞速发展的成绩让人满意,但是一直有国内的专家和旅游业分析师忧心忡忡地指出,目前中国国内的旅游企业分散,单个经营规模不够庞大,没有形成大的旅游集团,无法成为全球瞩目的跨国旅游企业,旅游企业的资本组成不够多元化,更善于市场操作的民营企业对旅游业的渗透不足,这样下去,并不能实质性地提高国内旅游企业的实力和经济效益。 业内传言,国资委正有意培育数家龙头企业,整合相关旅游资源,做大旅游市场。于是,今年4月,由北京国资委牵头,北京首都旅游集团、北京新燕莎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全聚德烤鸭股份有限公司将宣布进行重组,重组后资产规模将达到200多亿元。合并后诞生的新集团,在旅游商业产业链中每一环的实力都将大大增强。 “在政府和市场两种力量的作用下,2004年的旅游产业将会在存量调整和结构优化上出现新的局面,其表现形式之一就是大型旅游企业的规模扩张和地域拓展,以此带动旅游产业集中度和市场进入门槛的提高,并使中国的旅游产业形成集团化主导的格局。”刘德谦分析说。 但是,中国旅游企业集团化进程需要良好的发展环境。从目前的发展状况来看,将旅游企业集团化是提高中国旅游业在世界市场竞争的有效方法。但是,旅游企业的集团化发展问题主要的并不是资金问题和人才问题,从根本上来说,需要一个好的发展环境。在现实中,却存在着一些破坏旅游企业正常经营环境的情况。例如对旅游企业的种种供给,相当一部分都以高出市场价或强制配给的方式进行,有形无形地加大了旅游企业的经营成本。再如,有关方面非规范性的特殊要求,不仅影响了旅游企业的正常经营,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侵害了旅游者的权益。其次,目前条块分割、地方保护主义的情况仍然盛行?在旅游企业集团化发展的进程中,这是一个突出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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