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资金有望走出国门 具体实施方案正在制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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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03日 16:48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7月3日电(记者 张建平) 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马德伦近日表示,国家已原则同意批准保险资金投资海外市场,外汇局目前正与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 马德伦说,今年1月,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积极利用境外资本市场。遵循市场规律和国际惯例,支持符合条件的内
马德伦认为,目前国内保险公司人民币资金可投资渠道相对狭小,加之国内资本市场不成熟,保险投资可运用空间和获利空间受到很大制约。从投资渠道看,去年全国保险机构除银行存款外,用于投资的资金只有3829亿元人民币。在收益方面,2001年和2002年,保险资金运用的综合收益率分别为4.3%和3.14%,接近《保险公司偿付能力额度及监管指标规定》中3%的年收益率底线。 目前国内保险业共有外汇资金近80亿美元。这些资金除少量同业拆借和购买境内外币债券外,主要是存放在境内商业银行,没有其他投资渠道。加之境内外币存款利率不断走低,收益率也不断降低。据外汇局今年对国内50家保险经营机构外汇资金状况进行的问卷调查,截至去年底,50家机构全部外汇资金中,活期存款余额占29.8%,定期存款占70.1%,只有个别机构仍持有早期购买的境外外币债券。 马德伦说,从长远看,支持国内保险资金境外运作有利于保险公司扩大资金运作空间,获得更高的收益和更好地规避风险;有利于促进保险公司参与国际竞争,积累投资管理经验,增强竞争能力;有利于提高我国保险业乃至整个金融业的国际形象;有利于拓宽资金流出渠道,促进国际收支平衡。 随着保险市场的快速发展,特别是中国人保和中国人寿海外成功上市,我国保险公司资产规模不断扩大。到去年底,全国保险公司总资产达9123亿元,同比增长4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