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航空公司已拿出误机补偿细则方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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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02日 07:49 北京青年报 | |||||||||
本报讯 民航总局下发给各航空公司的《航班延误经济补偿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已于昨天开始实施。各航空公司以《指导意见》为蓝本的具体补偿细则均在紧锣密鼓地论证和最后敲定阶段。 昨天,正在开会探讨误机补偿细则的东航有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东航的补偿细则很快就会推出。该公司目前已经拿出细则方案,但仍需与当地民航管理局协商细则中某些条
南航方面称,补偿细则已经研究多次,7月中旬将正式推出。南航有关人士表示,民航总局推出误机补偿,其目的是提高航空公司航班正点率,更好地为旅客服务。 民航总局的数字显示,今年前5个月,国内各航空公司航班平均延误率达22.1%,同比增加一个百分点。民航总局表示,因市场需求旺盛,航空公司运力备份不足导致航班延误率上升。为提高航班正点率,今年3月,民航总局出台的《航班延误经济补偿指导意见》主要内容有:航空公司因自身原因造成航班延误标准分为延误4小时以上、8小时以内和延误超过8小时以上两种情况,航空公司要对旅客进行经济补偿;补偿方式可以通过现金、购票折扣和返还里程等方式予以兑现;在航班延误的情况下,为了不再造成新的延误,经济补偿一般不在机场现场进行,航空公司可以采用登记、信函等方式进行;机场应该制止旅客在航班延误后,采取“罢乘”、“占机”等方式影响航班的正常飞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