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七月起将实施多项药品生产流通新措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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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01日 07:41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社北京六月三十日电 (记者 曾利明) 从明天起,中国将开始实施涉及药品生产、流通、消费等环节的一系列新的管理办法。其内容包括: ——全国范围内所有零售药店必须凭执业医师处方,才能销售列入处方药范围的四百种抗菌药品。
——将首次实现对药品和医疗器械的广告审批内容网络实时查询。消费者可以随时登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查询药品的有效期、批准文号和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号等信息。 ——清理中药饮片混乱包装,禁止销售没有标签或包装不规范的中药饮片。 ——对全国二千多家未通过药品GMP认证的药品生产企业全部实行停产。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员表示,这些措施的施行不会对全国药品市场供应产生影响,药价也不会出现波动;而尽管有五类约四百种处方抗菌药严格凭医生处方销售,但是另还有一百八十多种非处方抗菌药仍可随便购买,不会对民众用药造成不便。 他提醒民众:从明天起,含牛黄类的中成药必须固定使用天然牛黄及其代用品中的一种,并必须在包装标签及说明书中注明。凡是包装标签上没有注明品名、规格、产地、生产企业、产品批号、生产日期的中药饮片一律不准销售。全国已经审批的药品和医疗器械广告内容都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布,可上网查询药品广告内容是否合法。 据知,非处方抗菌药包括消化内科、口腔科、耳鼻喉科、皮肤科和妇科疾病常用药,如治疗肠道感染、腹泻的盐酸小檗碱片,用于沙眼、结膜炎、眼睑炎及眼外部感染的红霉素眼膏等。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出对抗生素类、磺胺类、抗结核类、抗真菌类和喹诺酮类五类约四百种抗菌药须凭处方购买,主要是为防止抗菌药滥用,以减少药品不良反应和细菌耐药性危险。(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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