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进一步减少直至取消对外资银行的限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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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6月30日 18:57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6月30日电(记者张建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席李伟30日表示,我国将继续扩大银行业对外开放,进一步减少直至取消对外资银行在客户、业务和地域方面的限制,给外资银行提供更大的发展空间。李伟在首届中国国际服务业大会上发表演讲说,依据世贸组织基本原则和加入世贸组织时的承诺,我国政府及银行业监管机构认真履行了开放银行业市场的义务。比如:取消了对外资银行经营外汇业务的地域和客户限制;将外资银行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地域从加入世贸组织前的上海和深圳迅速扩大到目前的13个城市;允许符
李伟说,作为深化金融改革和进一步开放的一个重要方面,我国还允许境外战略投资者按市场商业化原则,自愿入股中资金融机构,并修订和颁布了相关规定,将单个外资机构入股的比例上限从原来规定的15%提高到20%;在这一比例内,保留被入股机构的中资机构性质,从而可以从事其原有的经营活动。目前,我国已有6家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获准吸收境外投资者入股。李伟说,由于公司治理缺陷和历史包袱、管理水平、业务创新能力等方面的原因,我国银行业与世界先进国家的银行业还有较大差距,风险问题比较突出。为进一步深化银行业改革,加强银行业监管,保障银行业安全、高效、稳定运行,银监会去年成立后已经并将继续做出努力,促进银行业改革开放和健康发展。 据李伟介绍,截至5月末,我国银行业资产总量已达29.2万亿元,约占我国金融机构总资产的90%以上。目前,我国银行业共有4家国有商业银行、3家政策性银行、11家股份制商业银行、112家城市商业银行、3家农村商业银行、2家农村合作银行、710家城市信用社、33965家农村信用社、199家外资银行营业机构和219家外资银行代表处。(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