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将发行首支100亿元可赎回债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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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6月30日 10:23 中国经济时报 | ||||||||||
记者姜业庆 实习生龚丽敏北京报道 6月29日,中国银行新闻发言人王兆文向媒体披露:根据我国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造的需要,经国务院批准、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人民银行核准,中国银行将于近期发行总额为100亿元的10年期固定利率发行人可赎回债券。 从目前的市场环境来看,近年来我国非银行类金融机构尤其是保险类金融机构发展
中国银行新闻发言人王兆文解释说,所谓发行人可赎回债券,即发行人在债券存续期内的第五个付息日有权选择是否赎回债券,如发行人选择不赎回债券,则该债券后5年的利率将以招标确定的票面利率加2.8个百分点(即招标票面利率+2.8%)确定。 王兆文指出,由于债券的特殊性质,中国银行募集资金的用途是补充该行附属资本金。中国银行债券将是我国资本市场上首支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券,同时中国银行也将成为自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1997年6月成立以来首个以发行人身份进入该市场的商业银行。这标志着次级债券将正式步入中国资本市场的舞台,中国银行债券不仅为中国资本市场注入了新鲜的血液,同时也为投资人提供了一种全新的投资产品和投资理念: 首先,从安全性角度出发,中国银行债券的清偿顺序列于该行其他负债之后,先于股权资本。该债券到期能否收回并获得利息取决于中国银行在未来一段较长时间内的表现,因而,投资者在选择投资此类品种时,必须要充分考虑发行体的经营状况和信用级别。 其次,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现投资收益最大化是投资者最为理想的投资模式。由于清偿风险的存在,投资者往往会要求一定的信用利差溢价作为补偿,因此投资者购买此类债券可以获得较同类高级债券更高的收益。目前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以低风险、低收益的债券为主,缺乏收益和风险都相对较高的债券品种。债券产品的单一化现象严重,产品之间缺乏梯次,难以满足市场成员不同层面的交易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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