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0亿元小水电融资等待银行破“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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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6月30日 08:59 21世纪经济报道 | |||||||||
余传荣 小水电具有分散布点、就地开发、就近成网、成片供电的特点,是大电网天然的有益补充,很好地解决了当地能源问题。目前,我国小水电资源主要分布在老、少、边、穷地区,这些地区人员稀少,负荷分散,大电网难以覆盖,也不适宜大电网长距离输送供电。
小水电收入稳定,投资风险比较小,运营成本比较低,有些地方农民自己投资办小水电,并取得了很好的经济效益。广西武鸣县农民韦康仕,从1980年代开始投资小水电至今,不仅成了当地有名的经济大户,还拥有了一支水电建设队伍,解决了当地几十户农民的就业问题。小水电在很多地方已成为县域经济的支柱产业。 但是,现在我国小水电面临诸多问题:(一)规模不大,实力不强。地方电网相对于大电网容量较小调节能力较差。与大电网的比拼中大部分小水电企业处于群龙无首、各自为战的状况,总体处于弱势地位。(二)产权不明,管理不善。国有小水电的投资一般是中央、省、地三级各投一部分。这些资金使用分散,形成的资产未进行价值评估,也没有进行产权登记,更没有明确由哪一级资产运营机构来运作这部分国家资本金。(三)条块分割,后劲不足。地方国有小水电企业由于服从于当地经济的发展,承担了太多的社会职能。 新体制破解产权难题 小水电国有资产管理新体制的基本思路是各级政府在清产核资、产权界定的基础上,以界定的资产授权国有资产管理机构作为各级小水电国有资产的出资人,各级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将此作为资本金,组建中央、省、市(县)三级小水电企业实体,授权该小水电企业实体作为本级国有资产运营机构(以下简称运营机构),行使出资人职能,负责本级小水电国有资产的运营,使之真正兼备融资载体、投资主体和开发经营实体功能,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健全以资产为纽带的小水电产业体系。 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按照监管和运营分开的原则,通过考核业绩及派遣监事会成员的方式履行监管主体的职责,以确保水电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各运营机构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和《公司法》的规定,对原拥有该资产的国有小水电企业进行改制,组建规范化的有限责任公司,建立和完善相应的决策机制和运营管理制度。 2002年5月8日,当时的国家计委和财政部联合发文(计投资[2002]686号)将约12亿元的中央级小水电资产转为中国水利投资公司的国家资本金,并由其行使出资人职能,由此拉开了小水电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变革的序幕。各省市也纷纷对小水电资产清理并进行授权经营。至2003年底,全国已相应成立19个省级水电公司行使省级小水电资产出资人职能。地、县一级相应进行了授权经营,全国小水电企业的产权得以逐步明晰。 开发性金融促进制度建设 产权明晰后一个很现实的问题是,被授权经营的中央及省级小水电资产运营机构虽然资产量很大,但由于历史的原因,这些资产分布很散,在一个具体的小水电项目上占比很小。 以中国水利投资公司为例,其12亿元的资产分布在全国500多个县共608个项目上,每个项目平均200万元,最小的只有5万元。资产分散影响了运营机构有效行使出资人职能。因此在明晰产权后,对存量资产进行调整和重组将是运营机构的必然选择。 对于一些资产质量不如意和占比过小的小水电企业的产权,可以采取转让、拍卖、托管的方式减持,对于发展势头良好、资产占比较大的小水电企业则可以加大增量投入进行并购以增强控制力。而当地政府通过引入中央及省级小水电国有资产运营机构的资金和管理可以促进当地小水电企业转机建制,可以通过出售部分股权盘活存量进行产业结构调整等等。 更重要的是通过这种产权关系为纽带在省范围内形成的小水电产业体系将彻底打破行政及地域的界限。 银行可以通过支持小水电国有资产运营机构对所属资产进行整合以促进小水电企业制度的建设和完善,加强对参股企业的控制力,使之更有效地行使出资人的职能。支持运营机构加大增量投资,培育一批资产规模大、质量优、融资能力强的小水电龙头企业,以加快小水电资源的有序开发和合理利用,加大对地方电网的升级改造力度,增强小水电行业竞争力。 融资推动产业升级 按照优先发展小水电的原则,以年增长10%计算,未来五年用于小水电电源及地方电网的建设资金将不少于1500亿元,资金仍是限制小水电发展的瓶颈。虽然吸引社会资金可以部分缓解资金缺口,中国资本市场也已然很活跃,但最终能够上市融资的小水电企业毕竟还是少数,大量的资金仍要靠银行贷款来解决。目前小水电行业的贷款主要由商业银行提供,大多数针对项目审批发放。 从可操作性及防范风险的角度考虑,可以重点扶持中央及省级小水电公司。这些公司资产规模大,质量较优,贷款风险较低。全国19家省级小水电公司中,四川、广西、湖南、重庆等省市的小水电公司已颇具实力,且地方电网保持较完好,甚至可以与大电网比肩。吉林、山西、湖北、云南等省市的省级水电公司实力也得到了加强。 另外,可在一些条件成熟的省市如广西、四川、重庆、湖南等开展试点工作,积累一定经验后再行铺开。这些省市的特点是不仅小水电公司自身实力较强,域内地方电网保持较完整。广西水利电业有限公司作为广西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两个承贷主体之一,负责42个县(市、区)农网改造工作,一、二期农网改造总规模为45亿元。农网改造工程完成后,县级公司农村综合线损率降到11%以下,人均用电量由250kW.h提高到400kW.h。同时,通过对43个县的电力公司进行了股份制改造,牢牢控制了大半个广西区的用电市场。 由于小水电站投资省、风险低、期限长、效益稳,在国家各种优惠政策的鼓励下,全国掀起了一股投资小水电站的热潮。一方面吸引了社会资金涌入小水电行业,加快了资源的开发和行业的发展。另一方面也带来了无序开发及资源不合理利用的恶果。尤其是一些地方政府从本位主义出发,不服从整体流域规划,资源没有优化配置。省级小水电公司原来兼具行业规划的职能,熟悉各个流域的资源分布,可以利用资金优势与当地政府按股份制进行流域综合开发,减少各自为政及相邻权的纷争,使小水电资源得到最大限度合理地开发及运营。 (本文作者供职于国家开发银行) .相关. 根据国家计委、水利部有关文件,在中国装机容量5万千瓦以下的水电站均作为小水电统计。小水电分布在农村,由地方主导开发及建设管理,与地方电网一并发展,因此在中国小水电的真正含义指的是装机容量为5万千瓦及以下的电站及地方电网的总称。 中国小水电可开发量达到8700万千瓦,占全国水电资源可开发量的23%,居世界第一位。截至2001年底,小水电装机2879万千瓦,年发电量1038亿千瓦时,占全国水电总发电量的40.3%,居世界第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