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份“违宪审查建议”狙击GMP认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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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6月30日 08:37 21世纪经济报道 | ||||||||||
本报记者 王晓林 长沙报道 第一份违宪审查建议
2004年6月30日,对中国1950家药品生产厂家而言,是个永远不会忘记的日子,因为这是他们以制药厂的名义存在于世的最后一天。 在今年5月的一次国务院新闻发布会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局局长郑筱萸透露:截至目前,在全国5082家药品制剂和原料企业中,已有341家企业因没有达到GMP认证而停止生产。而事实上,到了6月30日大限终至时,全国不能获得GMP认证的企业达到近2000家。 在6月30日大限到来之前,湖南省政协委员、浏阳市政协副主席王义高,向全国人大常委会违宪审查机构提交了一份建议,这也是自全国人大常委会五月份首设违宪审查机构以来,收到的第一份违宪审查建议。该建议要求:强制GMP认证应送交“违宪审查”。因GMP认证造成的私有财产流失,法律应给予及时保护和补偿。 GMP(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这道决定中国制药企业命运的生死符,其原义为“良好作业规范”,或“优良制造标准”,是一种注重制造过程中产品质量与卫生安全的自主性管理制度。它要求企业从原料、人员、设施设备、生产过程、包装运输、质量控制等方面按国家有关法规达到卫生质量要求,形成一套可操作的作业规范帮助企业改善企业卫生环境,及时发现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加以改善。在中国,GMP往往被等同于《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但《药品管理法》并未强制要求企业进行GMP认证。 1998年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成立后,GMP认证成为其工作重点之一。1999年11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2002年底以前,药品生产企业小容量注射剂和菌疫苗生产必须达到GMP的有关要求;2004年6月30日前,所有药品制剂和无菌原料生产必须通过GMP认证。凡未能取得认证的,将一律不准进行药品生产。 针对主管部门的急急如律令,有SFDA(食品与药品监督管理局)官员解释,“尽管GMP认证之后,企业数量减少了,但企业素质、生产能力水平、产品质量会有很大提高”。而在此前,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执行会长于明德表示:“强化GMP认证后,国内药业已经出现了优势互补、联合兼并、做强做大的并购趋势”。 纵观主管部门的态度转变,有业内人士明指,为了早日打造国药与外资药企的抗衡能力,GMP认证或许成为提高制药业门槛,借以对中国制药业进行洗牌的一次机会。“其出发点固然良好,但SFDA不仅有职能错位之嫌,更有违法之嫌。”该人士坦言。 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面对GMP的认证,相对于一进入中国便已按其本国GMP要求建厂的外资企业,中国药企的反映只能用四个字形容:措手不及。 与IS9000等质量管理体系不同,GMP更着重对硬件的改造,如其对药品生产验证包括厂房、设施及设备安装确认、运行确认、性能确认和产品验证。这对厂家而言意味着动辄千万计的改造成本。对多数效益不佳、勉强支撑的企业而言,改与不改都难逃一死。比如曾为中南五省最大的制药厂湖南制药厂。 在湖南制药厂厂区外一排已被租给某医药销售公司的小平房里,记者找到了该厂几位留守人员。在下岗工人与债主的不断打扰下,一位负责人开始回忆湖药的光辉岁月。 “我们当时的效益比现在的长沙卷烟厂还要好,无论从产值到员工人数、技术力量,都在中南诸省里数老大。”但作为大型国企,湖南制药厂也同样不得不面对诸多难题。“我们当时唯一的出路,便是争取引入新的投资方,进行改制。”但当一切努力刚有眉目时,从天而降的GMP认证要求将那些原本有意入资者一一打回。 按GMP标准,要对湖南制药厂完成改造,所需资金最低估计6000万。这对于年产值仅5000多万,而且负债累累的湖药而言,是一个根本无法筹措到的数字。银行不愿意再贷款给湖药,投资方害怕这笔钱无法收回。诸事不利,于是种种积蓄已久的矛盾开始暴发。骆驼终被最后一根稻草压垮。 “我们的设备是陈旧,但我们的产品是过硬的,我们有两个品种是列入国家药典的,有十几个品种是免检产品。我们曾是可口可乐公司的咖啡因原料供应商,1995年,该公司总裁来长沙参观时,对我们以如此落后的设备生产出质量如此过硬的产品感到惊奇。但我们掉进了怪圈,越是没钱越没办法去做GMP改造,越是得不到GMP认证,越是没有人愿意投钱给我们。”这位负责人伤感地说。 据2003年9月数据显示,当时湖南未完成GMP认证的企业有115家,占该省药企一半以上,其中包括部分上市公司。 与放弃了GMP改造的湖药不同,多数企业仍在做着最后的努力。就在6月29日,九芝堂总工办的韩慧敏部长仍在奔波着认证事宜,而当日,从湖南省经贸委药政处到药监局,都只有一个留守人员,其他人“都下去搞认证了”。 一位已通过GMP认证的厂家负责人表示,该厂用于改造的成本已近亿元。至于如何分解增加的成本,该负责人讳莫如深。而依现有药品定价政策,跟非GMP企业相比,通过认证企业的药品最高限价可以提高30%。长期从事医药产业调研的王义高一针见血:“高额成本能怎么分解,国家一分钱不给,还不是用提高药价的方法摊到消费者身上,你没看到原先几毛钱的药改头换面卖到十几块吗?更可怕的是,对于不赚钱的普药、常用药,厂家干脆就放弃该品种的改造。” 1950家药企的补偿问题 被GMP击倒的1950家药企中,绝大多数是私营中小药企。 在GMP大限到来之时,多数民营中小企业只能采取形式上的兼并或低价出卖自已的企业,导致他们的资产大为缩水。 “我一直在奇怪,上千家企业、上万名投资者因GMP而使自己的投资付之东流,却为什么没有一个站出来保护自已的权益?如果说国有企业因为GMP认证而停产,那是因国家有处置权,但私人财产就不能如此简单地处理。新修订的宪法对私有财产的保护范围更加广泛了,GMP强制认证已对私有财产造成了流失。因此我建议将这一问题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做‘违宪审查’,并应考虑国家给予私营企业一定的补偿。”法律专业毕业、有着海外工作经历的王义高解释自己提起“违宪审查”的初衷。 王在其提交的“违宪审查”建议中对GMP的主要质疑集中于以下几点:宪法对私有财产的处理做了明确界定,一是必须“依照法律”,而GMP强制认证并不是全国人大通过的法律;二是如此大规模的针对一个产业的大手术,却绝口不提“补偿”二字。 王认为,无论GMP出发点如何,或许它确实会为中国医药产业调整起关键作用,但现实中它也实实在在地忽视宪法与行政的一致性。而法治主观目标的实现,应以引导服务对象朝自我目标与政府目标和谐统一运行,当政府目标与企业目标出现冲突时,不应以行政力量强求实现,而应更多地采用经济杠杆手段。 对于这份违宪审查建议,能否开启因政府调整产业政策而对私人财产补偿的先河,王义高倒并不太在意。“我关心的是,如果不对类似于GMP认证的事制定明确的法规,从而提高保护私有财产的意识和有效性,那要发展民营经济并保障民营企业家的利益的承诺就难以让人信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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