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销年底有法可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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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6月29日 09:25 新京报 | |||||||||
“直销与传销最大的区别在于是否‘拉人头’”。昨天,针对本报《一个农民和他的两千个大学生下线》报道,国家工商总局打击传销办公室有关人士作出解释,并提醒人们特别是大学生不要上当受骗。 有关人士介绍,网上购物、电视购物、邮购、自动售货机等都可以算作直销方式,但由于缺乏相关法规,使得直销在法律上定义不明,所以从严格意义上讲,目前我国还没有
他说,作为“经济邪教”,传销的主要特征就是“拉人头”,经营者往往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引人加入,参加者需缴纳或变相缴纳入门费,但不见任何产品,依据加入顺序瓜分后参加者的投资款,拉的人越多越赚钱。 据介绍,以往参与传销的大学生少而零散,但今年发生了多起大学生集体加入传销事件,有的大学生受骗了还坚信自己参加的是直销而非传销。这位人士说,按照我国法律规定,无论是直销还是传销,在校大学生都是一律禁止参加的。 他说,今年国家将放开对直销的限制,在高额回报的诱惑下,涉世不深的大学生很容易掉入陷阱,学校应加强教育和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