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人均住房23.67平方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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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6月29日 09:24 新京报 | |||||||||
据新华社北京6月28日电 (记者 孙玉波) 建设部新近发布的2003年城镇房屋概况统计公报显示,目前全国城镇人均住宅建筑面积23.67平方米,其中东部地区25.06平方米,中部地区21.99平方米,西部地区23.05平方米。 全国城镇私有(自有)住宅建筑面积71.44亿平方米,住宅私有(自有)率为80.17%。东部地区私有(自有)住宅36.2亿平方米,中部地区20.26亿平方米,西部地区14.97亿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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