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原行业协会的本来面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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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6月29日 09:14 新京报 | |||||||||
6月25日,深圳市政协召开三届第21次常委会议,就深圳市行业协会的规范与发展问题进行专题议政,专门新设立了行业协会服务署,其参与修改的《深圳市行业协会(商会)条例》(草案)已初现雏形。该条例将取消必须有业务主管单位的限制条件,实现协会“民间化”。 长期以来,我国行业协会始终摆脱不掉这样的模式:组织形式上,这里是安置政府
其实谁也不难理解,造成行业协会“发育不良”的根本原因,还在于我国目前的市场经济环境还带有一些“夹生饭”气息。这其中有观念陈旧问题,有市场机制不完备问题,更有社会转型期难以避免的因“权力让度”而引发的心理阵痛问题。 据《京华时报》报道,北京房山区三家房地产中介公司成立了全市首个房屋中介联盟,把三家中介绑在一起,一旦一家中介出问题,其他两家将承担连带责任,受害的消费者可以从联盟风险保障金中获得赔偿,这无疑又是行业协会自律的另一个侧面。不难看出,只有这两个侧面,才是行业协会最该具有的本来面目。 行业协会要依靠组织起来的力量维权与自律,最大前提就是政府的行政色彩要彻底清除。但这并不等于政府对行业协会可以撒手不管,而是要通过立法、执法等形式,确保行业协会在对外维权、对内自律等方面的权力与义务,将行业协会的设立、运行、发展纳入“依法”的轨道,为对外维权、对内自律提供法规的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