摊位拍卖引发秀水商标纠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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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6月24日 12:02 《第一时间》 | |||||||||
3天前,建设中的北京新秀水街市场刚刚进行了部分摊位承租权拍卖,并以5平方米摊位拍出395万元的全球最昂贵租金引起了人们的关注。不过就在承建市场的开发商还沉浸在赚钱的喜悦中时,北京的一家商贸公司却突然跳出来表示,他们在2002年就注册了“秀水街”商标,商标的适用范围是销售等类别,也就是可以使用这个商标作为商店或销售市场的名称,这与目前在建的新秀水街市场业务范围正好一致。他们因此认为秀水街市场摊位承租权拍卖会,已经侵犯了他们的商标权。
在这家商贸公司,董事长孙胜刚向记者出示了由一份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核发的“秀水街”商标注册证书,注册有效期从2002年11月28日至2012年11月27日为止。 北京业禄盛商贸公司董事长孙胜刚:你刚好这个秀水街(市场)这个商标侵犯我的使用权,就是我没有授权你使用,我没有委托你使用,你为什么用秀水街这个市场的商标。 孙胜刚的要求是,秀水街拍卖会主办方要立刻停止“侵权”行为,今年年底建成的新秀水市场也不能以“秀水街”命名,否则他将诉诸法律解决。 对于孙胜刚的此番要求,负责承建新秀水街市场的开发企业明确表示不可能接受。 北京新雅经济发展总公司董事长张永平:我说你先有秀水街呢,还是你先注册秀水街(商标),秀水街才火的。80年代全世界就都知道秀水街。我想这很明显,他恶意地去注册。 张永平表示,秀水街首先是一个地名,经过20年的发展,才成为今天国内外知名的旅游商业街。根据商标法相关规定,属于“公众知晓的地名范畴”的秀水街是不能作为商标的。因此他们将向商标局提出撤消“秀水街”商标的申请。 而孙胜刚也已经向工商局进行了投诉,要就“秀水街”商标权问题讨个说法。对于事态的进展,我们将继续给予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