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商业力量的尖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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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6月23日 09:52 21世纪经济报道 | |||||||||
本报记者 郭 莉 北京报道 对于本土零售企业而言这似乎是最后一个机会。 6月17日,商务部市场体系建设司下发了一张会议通知——“请于6月18日到我司参加《外商投资商业企业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座谈会”,原来措辞温和的商务部2004年8号令即
收到邀请函的除了家乐福、沃尔玛、百安居等外资零售企业,还有东方家园董事长张宏伟、物美集团董事长张文中,大商集团董事长牛钢、湖南步步高超市董事长王填等5家本土零售企业负责人。到场的唯一一位专家是80高龄的中国商业政策研究会副会长万典武,和上述各位一样,他也始终站在反对中国零售领域过度开放第一线,在多个场合几近声嘶力竭地呼吁“内外公平”。 有这些嘉宾到场,6月18日,商务部会议室如意料中硝烟弥漫,到会的本土企业和专家言辞激烈,重提旨在惩戒违规进入中国市场外资企业的“分级管理体制”,热望8号令实施细则弥补8号令本身操作性不强的缺憾,成立商监会监督地方政府和外资企业,保证内外资零售企业可以真正公平竞争。 不能缺席的实施细则 主持人在开场白中强调,本次座谈会的中心议题是了解企业对8号令的意见和建议,并希望大家对相关实施细则“畅所欲言”。 “8号令太原则、太简单,缺乏操作性”,牛钢发言过后,会场出现短时间的安静。主持会议的商务部市场体系建设司官员未动声色,他一直在认真记录牛钢的发言。 8号令,这个在中国零售业全面开放前最后一个法规,确实没有解决本土零售领域面临的过度开放危机,对于呼吁商务部采取具体措施惩戒违规外资企业的人们来说,这个缺乏操作性的文件简直就是兜头一盆冷水。 2004年4月16日,商务部颁布《外商投资商业领域管理办法》,即8号令。按照规定,8号令已于2004年6月1日正式执行。 8号令是对国家经贸委时代《外商投资商业企业试点办法》(以下简称《试点办法》)的修订。它的出现标志着中国商业领域对外开放结束了试点时代,进一步开放并且迎接最后的全面开放。 它的主要内容包括:明确商业利用外资工作由试点转为正常开放;明确商业领域最后开放时间;扩大开放区域;放宽外商投资人的股权限制比例;对3000平方米以下的店铺等小型店铺审批权下放至省属商业主管部门;放宽外方投资者股比约束等。 与原国家经贸委1999年6月25日发布的《试点办法》相比,8号令同样除将相关内容按照中国加入WTO既定承诺进行修订外,基本没有重大改变。 今非昔比,这5年正是中国零售业出现翻天覆地变化的5年,不符合《试点办法》资格或者等不及批准就想开业的外资企业,纷纷利用地方政府招商引资的政绩需要,绕过《试点办法》规定的“中央审批”,擅自开店,数量超过300家。《试点办法》也随之不幸成为严肃性最受挑战的法规之一。万典武将之归结为——地方政府政绩工程的影响,以及《试点办法》缺乏惩罚性措施。 原国家经贸委对违规外资企业的整改前后进行三轮,但几乎每一次都是只能指出这些企业为什么违规,整改方式和惩罚措施却无法可依。 2001年开始,本土零售企业开始集体质疑外资零售企业享受到的超国民待遇,张宏伟组织撰写最终递达最高决策层的“过度开放报告”,获得肯定性批示,成为质疑行动的标志性事件。 风暴过处,中国零售企业集体加入质疑行列。全国人大代表王填和专家万典武合作的《中国大店法》提案,更是直接推动决策部门利用法规为本土零售企业找回公平。 千呼万唤之后,2003年底,《外商投资商业企业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草稿出台,对违规外商进行惩罚和规范的外商分级管理体制成为重头戏,该体制将外商按照守法程度分为ABC三级,最不守法的外商将失去开店机会。 然而,《暂行办法》在征求意见之后销声匿迹,人们等来的是几乎完全没有涉及违规外资企业约束条款的8号令。 一位出席6月18日座谈会的代表对本报记者说:“开这个会之前,觉得前途很暗,甚至觉得政府放弃了对违规外资企业的追查和监督,现在心里踏实多了,实施细则对大家来说,是最后的希望。” 硝烟中提出“商监会” 一边是家乐福、沃尔玛、百安居、华润,一边是东方家园、物美集团、大商集团、湖南步步高、湖南家润多,他们来参加的是同一个会议,心里的想法完全不同,立场也泾渭分明。 座谈会开始,最先发言的是一家外资超市,该超市代表提到的问题相当具体,比如:按照8号令规定,外资超市申请开业之前必须将签好的物业租赁协议一同报送,但这样的报送方法时间过长,耽误了开店时间,如果遇到报送期间企业开店选址出现变化,该怎么具体解决?据此,该超市希望在实施细则中改掉要求报送正式租赁文件一条,改为租赁意向书或其他方式。除此之外,外资零售商代表还提到税制协调等问题。 一位参会代表告诉本报记者,相比之下,外资更关注细节问题,但本土企业则普遍关注如何通过《实施细则》保证8号令能够真正执行,最重要的是保证全面开放临界点前后内外资公平发展问题。该人士感叹道:外资都在急着发展,而本土企业还在为自己争取生存空间,想想真是有点可悲。 第一位发言的本土零售企业代表,是代表张文中出席会议的物美集团总经理助理,他的发言比较含蓄:“内资企业处于和外资企业不平等的竞争中,存在超国民待遇问题,这个问题在《管理办法》中应该得到重视,通过《实施细则》创造公平发展环境。” 代表王填发言的步步高北京公司总经理第四个发言,对《实施细则》,王填有两个观点拜托他一定告诉大家:王和一批业界代表已在人大期间通过提案表达出对网点建设法规的期待,但《管理办法》只是大概提到“开店必须服从城市商业网点建设法规”,没有做出具体规定。在《实施细则》上,应该提出“大型外资超市听证会”制度,与即将出台的《商业网点规划》文件精神保持一致,这样可以体现法规的完整性和延续性,也可以避免将来两份文件出现交叉或者矛盾的地方; 王填的第二个建议得到与会本土零售业代表的强烈响应:建议《实施细则》详细规定申诉和监督制度,确保《管理办法》严肃性不再受到违规企业的挑战,商务部要对相关地方商业主管部门推行问责制,要规定违规外资惩戒方法,做到有法可依。 王填进一步建议,商务部应成立一个“商监会”,监督零售领域法律的执行问题。王填认为,违规外资可以在中国市场“星火燎原”,主要是得到了地方政府的批准,现在这些地方政府又成为执行《管理办法》的主体,对这些执法主体的监督,成为《管理办法》以及后续法规是否真正执行至关重要的条件。 张宏伟和牛钢表示,他们对《管理办法》最大的担忧也是“执行难”。 张宏伟在会上再次提出:对违规外资企业的处理无法可依,应在《实施细则》中规定具体方式,对违规外资企业的处置要有力度,还要实行公示制度,不能暗箱操作,这些都需要有一个强有力的监督机构,流通业事关国家安全,要加强监督力量。 牛钢认为,执行和监督的角色必须在《实施细则》中明确,否则《管理办法》不会起到开放前夜制定游戏规则的作用。 当天发言硝烟味最重的是万典武,他奉劝外资企业在中国发展要遵守游戏规则,有的在场外资企业就没有遵守法规,在行业里落下了不好的名声。 在事后惩罚方面,万典武建议将“现成的”《分级管理体制》核心内容纳入《实施细则》,让那些为了早日进入中国市场使出违规手段的企业受到惩罚,给守法企业创造公平机会。 出席会议的商务部市场体系建设司和外资司官员在3个小时的座谈中不时发言回应大家的问题,最后,他们表示,《实施细则》将以最快的速度出台,主要从企业角度考虑问题,争取使“大家都关心的事情”得到解决。 根据可靠消息,这次座谈会形成的意见将在6月23日的商务部内部会议上被提交,《实施细则》将以此为依据在第三季度前期出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