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我国将加强租赁、拍卖等特殊行业管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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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6月23日 08:31 新华网 | |||||||||
新华网6月22日北京电 (记者 王宇) 商务部部长助理黄海22日在此间表示,我国将出台和颁布相关法规,以加强对租赁业、拍卖业、旧货业等特殊行业的规范管理。 黄海在全国市场体系建设工作会议上说,为促进租赁行业健康发展,在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国年内有望出台《租赁业管理办法》。从一些发达国家经验来看,租赁业在拉动生产、扩大内需方面有着重要作用,但由于我国企业和消费者对租赁业的功能认识不足
黄海介绍,为促进拍卖业健康发展,针对《拍卖法》不完善的地方,商务部日前起草了《拍卖管理办法》,并将于近期颁布。目前,全国共有拍卖企业近3000家,国家注册拍卖师4495名,年拍卖成交额超过1100亿元。拍卖业自1986年恢复以来,发展迅速,在推动经济发展、优化资源配置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此外,商务部日前下发了《关于加快旧货行业发展的通知》,正会同公安等部门联合制订新的《旧货流通管理办法》。目前,我国共有各类旧货市场5000多个,旧货企业5500多家,年交易额1200亿元,旧货从业人员近500万人。旧货行业对于活跃商品流通、满足不同层次的消费需求、促进城乡就业、节约社会资源,发挥了积极作用。(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