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调整电价为哪般?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6月17日 12:16 南方日报 赵承 刘铮 | |||||||||
6月15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调整了南方、华东、华中、华北4个区域电网的电价。东北、西北地区电价调整方案也正在研究之中,不日即将出台。新华社记者就此采访了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 缓解电力紧张并为电厂减负
问:这次调整电价的原因是什么? 答:这次调整电价,是经国务院批准,为缓解当前电力供应紧张状况,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而采取的一项重要措施。据测算,二季度高峰时段电力供需缺口超过2000万千瓦,三季度可能会达到3000万千瓦,电力供需形势相当严峻。为此,需要进一步运用价格杠杆,缓解供电紧张局面。通过调整电价,一方面可以激励电力投资,提高电力供给能力;另一方面,可以引导用户合理用电,抑制不合理的电力需求,促进电力供需平衡。 调整电价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解决电力企业成本增支问题,调动电力企业生产经营积极性。目前,电网企业面临的最大经营问题是还本付息费用增长较快。发电企业面临的主要经营问题是煤炭价格大幅上涨,今年以来,全国绝大部分地区尤其是华东、华中、广东地区发电用煤价格大幅度上涨,对发电企业影响较大,需要在发电企业消化一部分成本增支因素的基础上,适当提高发电价格。同时,部分地区新建发电企业投产、定价,也会推动电价总水平上升。 用电管理日趋科学 问:发展改革委在加强需求侧电价管理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 答:去年,为了缓解部分地区出现的季节性、时段性缺电矛盾,我们在全国已普遍推行了分时电价制度的基础上,对12个省份的峰谷分时电价办法进行了修订,扩大了执行峰谷分时电价的用户范围,拉大了峰谷价差,取得了明显效果。江苏、河南、四川、湖南分别转移高峰负荷90万千瓦、50万千瓦、70万千瓦和80万千瓦,用户电费负担有所降低。今年针对各地区的电力短缺情况和用电负荷特点,结合这次电价调整,我们又进一步完善了上海、江苏、北京等9个省(市)的分时电价办法,其中,对上海、北京、天津、河北、江西、重庆等地区在夏季或冬季用电尖峰时段实行了尖峰电价;在上海试行了避峰用电补偿办法;在江苏、湖南、河南等地区实行了发电侧与销售侧峰谷分时电价联动;并在湖南等水电丰富的地区试行了丰枯季节性电价。上述措施,将对缓解这些地区的缺电状况起到积极作用。 对发电价格三统一 问:发展改革委在规范电价管理方面出台了哪些新举措? 答:电力企业厂网分开后,需要规范电厂、电网间的经济行为,同时,需为电厂间公平竞争创造条件。为此,在这次电价调整时,我们对发电价格实行了“三统一”。一是统一制定并颁布各省新投产机组上网电价,以引导电力投资。新投产机组上网电价水平根据社会平均先进成本和各地煤炭价格、电力供求情况确定。二是统一规定火力发电企业执行政府定价的电量标准。各地的发电利用小时根据其电力市场的实际情况确定,在同一区域内利用小时接近的省份尽可能统一。三是统一超发电量的电价。超发电价按照反映市场供求关系并兼顾电厂、电网利益的原则确定,逐步过渡到按照电网平均购电价格水平执行。为有利于推进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这次下达的调价方案中,要求各地对统一制定的电价、电量以适当方式公布,便于社会监督。 新华社记者 赵承 刘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