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商家不满银联单方制定细则 称欲破垄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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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6月16日 18:42 新华网 | ||||||||||
相关专题: 深圳刷卡手续费之争 新华网深圳6月16日电 (记者 李南玲) 深圳零售商业协会打破多日沉默,在日前发表的一份声明中,对银联及深圳市国内银行同业公会方面不经双方谈判、磋商,单方面“制定新的刷卡消费收取细则,正在上报批准”一事提出质疑。声明指出:“我们始终认为此次银商双方的争执,不仅仅是一个降低手续费率的问题,更重要的是希望打破垄断,从根本上
深圳零售商业协会称,他们注意到媒体关于“银联方面已制定新的刷卡消费手续费收取细则,正在上报批准”的报道,但他们从未收到任何直接来自银联方面的消息,也不知道细节,所以只能静候。零售协会表示,深圳商家的谈判大门一直是、今后仍将是敞开的,此次发表声明是希望发表一些看法,同时表达解决问题的诚意。 零售协会的声明还说,如果银行方面已制定新的刷卡手续费收取细则确有其事,那么协会对银联及同业公会方面所采取的希望解决问题的姿态表示欢迎。但同时也对银行方面不经双方谈判、磋商,甚至不作一个简单的通报的做法提出质疑。他们提出,银联及同业公会的这种做法是否是“垄断,行政命令,或是‘银老大’思想在起作用?” 零售协会表示,此次银商之争不仅仅是一个降低手续费率的问题,更重要的是希望打破垄断,从根本上解决双方的争执。他们坚持认为,在目前阶段比较可行的方案是商家与各发卡银行直接商谈合约,签订合同,而银联提供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收取适当的服务费,而服务费的额度可由银联与各银行商谈。 零售协会的声明还不忘澄清一个事实,即他们认为银联似乎一直存在很深的误解,以为商家与发卡银行直接商谈合约,是要抛开银联,回到以前各家银行都要到商场设置POS机的时代。事实上,当商家与发卡银行直接商谈合约时,银联只是从前台退到后台,所有的刷卡消费业务仍共用银联提供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我们始终认为,银联的出现统一了各银行分设的POS机系统,解决了跨行结算问题,对提高效率、节省成本、方便商家和消费者起到了十分积极的作用,有效地促进了推广银行卡事业的发展,是一大进步。” 深圳市国内银行同业公会负责人15日接受采访时表示,《深圳市特约商户类别细分》征求意见稿中所制定的刷卡手续费率只会降低,不会调高。如意见稿能够实施,深圳的零售商业最低可获得0.8%的手续费率,餐饮业可获得最低1.5%的手续费率。他还透露,意见稿在未获得主管部门批准前,将不会向商家征求意见。 一些经济学专家和法律界人士对此表示,银联单方定价不合适,对商家亦无约束力。中国商业经济联合会专家委员会委员刘鲁鱼博士指出,向消费者收费的价格,要么由市场定价,要么是行政定价。如果深圳的银行卡刷卡费率需要上报主管部门,并且批准之后才能执行,那就意味着银行卡刷卡收费标准属于政府定价。而作为银行业的主管部门中国人民银行,是否有权决定商业银行一个服务项目的收费标准?如果是由市场定价,而市场价格都是通过买卖双方商讨后制定的,此次银行单方面拿出方案的做法显然是不合适的。他还认为,收费的标准如果未经过与另一方的协商,由银行单方面制定价格,就属于垄断行为。 广东省东方金源律师事务所律师金焰认为,银行方面的《深圳市特约商户类别细分》虽然做出了一定的让步,但这只是银行单方面的规定和操作,对商家并无约束力,是否接受就要看商家的态度。他说,无论如何银商双方都要重视消费者的利益,应当举行价格听证会,以解决双方的分歧。他说:“银行和商家不应是冤家对头,而是利益一致的合作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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