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取消十项审批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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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6月15日 09:25 新京报 | |||||||||
本报讯 (记者 曹阳) 记者昨天从民航总局获悉,国务院有关部门已决定将计划取消和调整495项审批项目,其中,涉及民航业的有10项行政审批被取消,1项将被改变管理方式。 据了解,被取消的10项审批项目分别是:《民航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民航国有资产应缴收益确认》、《企业经营损失审核》、《农林飞行补贴核定》、《民航运输企业飞机、发动机、跑道、候机楼等大修理基金预提年率确定》、《民航直属企业飞机、发动机、
将被改变管理方式的项目是《民用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企业设立审批》。 此前,在2002年10月和2003年2月,已有81项与民航有关的审批项目被取消,4项管理方式被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