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汽车灯具产品抽样合格率不到八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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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6月14日 17:14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6月14日电 (记者 杜宇)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最新公布的抽查结果显示,汽车灯具产品抽样合格率仅为78.1%。 质检总局近期对汽车灯具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上海、江苏、浙江等地32家企业的32种产品,合格25种。
其中,抽查了18种汽车前照灯,抽样合格率为72.2%;抽查了7种汽车前雾灯,抽样合格率为100%;抽查了7种汽车后雾灯,抽样合格率为71.4%。 据质检总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汽车灯具产品是关系到车辆行驶安全的重要零部件,我国目前的汽车产品强制性检验项目中,关于汽车灯具的检验项目约占四分之一 。 这位负责人说,这次抽查的7种不合格产品,全部是配光性能检验项目不符合。配光性能是国家强制性标准中非常重要的项目,不但有光形的要求,而且对每个测试点也有严格的要求。它的作用在于能够照亮路面状况,并且不影响对面开来车辆司机的眼睛,同时也起到提示其他行驶车辆的作用。这就要求企业在设计产品时一定要注意配光镜、反光镜的设计及二者和灯泡灯丝位置配合的合理性。(完) |